拖欠工资,不发工资、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打电话投诉,该电话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电话。也可以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由于公司未能按时发放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和劳动关系,并要求经济补偿。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行政部门进行举报,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劳动监察大队协调不成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结论拒不执行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基本工资岗位津贴按照加班费的工资以劳动合同规定的工资标准为基数计算,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是指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正常出勤月工资,劳动者工资由基本工资、岗位津贴和绩效工资构成。 基本工资和岗位津贴应当作为计算加班费基数,绩效工资按业绩考核上下浮动的不能作为计算加班费基数,但属于每月固定数额的也应作为计算加班费的基数。
“能够领取高温津贴的,必须是在高温下工作的职工,包括建筑工人、无空调公交车司机、露天环卫工人等,室外和露天作业人员的高温津贴,不低于60元/人。在33摄氏度(含33摄氏度)以上的室内工作场所工作的,每人每月45元。 根据我国《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室外露天作业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在33℃(含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
“能够领取高温津贴的,必须是在高温下工作的职工,包括建筑工人、无空调公交车司机、露天环卫工人等,室外和露天作业人员的高温津贴,不低于60元/人。在33摄氏度(含33摄氏度)以上的室内工作场所工作的,每人每月45元。 根据我国《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室外露天作业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在33℃(含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
当事人在岗位上得病了,如果是职业病,则算工伤。用人单位应当在职工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不提出申请,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可以在一年内申请。
公益性岗位不能升职,更不能转正。转正要看所在的单位,单位要是有指标,划定条件,就考上了就能转,考不上就保持原样,合同到期了,单位要是继续,就会一直以聘用方式延续下去,一般没什么大错误的话,单位都是会沿用的。
可以给予降低等级处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免于刑事处分,是构成犯罪,因为具有情节显著轻微、自首等法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依照法律规定免除刑事处罚。对于免予刑事处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其已经构成犯罪,必然是严重的违纪行为,有关机关应当给予其行政处分,对其进行降低岗位等级符合法律规定,且属于较轻的处罚。
应视为劳动合同的变更,双方必须协商一致才能变更。若不能达成协议,用人单位则应按法定程序解除劳动合同并按规定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但是如果因为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而变更、调整职工工作岗位,则属于用人单位的自主权。
合同到期单位续签是可以调动岗位的。 如果用人单位是生产经营需要的调岗,且调岗具有合理性,不存在侮辱或惩罚性质,工资待遇不降低,与劳动合同约定的岗位之间存在相关性,则调岗有效;你作为劳动者应该遵守。当然,调整岗位的合理性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反之,用人单位是基于迫使劳动者离职而调整岗位,劳动者是可以拒绝的。
公益性岗位不能升职,更不能转正。转正要看你所在的单位,单位要是有指标,划定条件给你的话,就考上了就能转,考不上就保持原样,合同到期了,单位要是继续用你,就会一直以聘用方式延续下去,一般没什么大错误的话,单位都是会沿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