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必须在受理后的60天内把工伤鉴定的结论意见送达到当事人的手中。但是不排除鉴定委员会的专家对相关的鉴定意见存在着争议的,那么在特殊的情形之下,伤残鉴定最多也得等90天。
1、先到(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俗称劳动局)领取工伤申请认定表,经认定为工伤。 2、因工伤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应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或者其委托的代理律师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申请材料,该局会转递给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3、劳动鉴定需提交如下资料: (1)《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2)县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原始病历、病历摘要,有关的检查、化验报告(包括X线、CT、MR等报告,以及视野测听、血液化验结果等),入院记录、手术记录、出院小结及出院证明; (3)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 印件; (4)手指、脚趾伤害应该提供受伤部位正面、反面(如果有受伤)近彩照 (5)高温灼热皮肤伤害要提供体现疤痕面积分部的全身近彩照 (6)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在工伤事故发生后,用人单位在三十天内向当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单位不申请的,劳动者可以在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在劳动局认定工伤后,向社保局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也就是平常讲的评残。单位不申请,当事人自己去申请,效果一样。
劳动能力鉴定和工伤伤残鉴定不一样
工伤伤残鉴定的程序:1、首先向劳动能力鉴定机构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2、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对当事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3、审查完毕的,符合受理条件的就会受理;4、依法作出鉴定,并将结果送达申请人。一般在治疗结束之后申请。
交通工伤伤残鉴定需要准备如下手续: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书及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被鉴定人相关身份材料、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