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索赔有时间限制。《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一、二款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赔偿可以向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也可以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咨询。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对工伤赔偿产生争议的,可以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关于工伤赔偿中包含七个月工资的计算方法,主要依据来自于我国的《工伤保险条例》的明确规定。 详尽地说,这个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法定标准设定在seven个月的本薪之上。 而这里所提到的“本薪”特指工伤职工因公受损或在职业病发作之前的12个月的平均月缴费工资。 若本薪远超过所在统筹地区企业员工平均月收入的300%以上,那么就将以该统筹地区的平均月收入的最高300%作为标准进行计算;反之,若本薪低于统筹地区企业员工的平均月收入的60%以下,那就取该统筹地区的平均月收入的最低60%来计算。
赔偿项目包含: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等。几级工伤赔偿的多少是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1、认定工伤后不一定要做伤残鉴定,如果认定为工伤后,经过医疗治疗后,实际没有影响肢体功能障碍,达不到伤残标准,则可以不用做鉴定。 2、前提是单位、个人都没有不同意见的情况下。 3、如果有一方不同意,则最终还是需要经过伤残鉴定的环节,出具是否构成伤残等级的证明文件才算数。
工伤赔偿纠纷属于劳动纠纷,发生劳动纠纷,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所以,工伤赔偿是可以私下签订赔偿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劳动仲裁。
没有劳动合同申请工伤保险的,不同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有不同的做法。但分为两种: 1、提供工资条、证人证言等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直接申请工伤认定; 2、通过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后,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因为职工只有被认定为工伤,才能进一步主张工伤赔偿,而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间为一年,因此工伤赔偿的诉讼失效为一年。根据法律规定,工伤职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的市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1、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如下:一级伤残:本人工资×27;二级伤残:本人工资×25;三级伤残:本人工资×23;四级伤残:本人工资×21;五级伤残:本人工资×18;六级伤残:本人工资×16;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1;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 2、1-4级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3、5-6级伤残津贴由用人单位在难以安排工作的情况下支付,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按照以下方法解决: 1、协商赔偿:发生工伤事故赔偿纠纷后,可以当事人协商赔偿事宜。 2、申请调解:如果对方协商不成,可以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3、劳动仲裁:协商解决不了,也无法达成调解协议的情况下,可以依据劳动仲裁法规提起仲裁。 4、提起诉讼:对劳动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