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
工伤鉴定需要下列手续:先由单位或者工伤职工一方依法向社保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提交所需的申请材料;然后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再作出工伤认定决定;最后及时书面通知单位和工伤职工,并抄送工伤认定决定书给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当事人在北京要进行工伤鉴定的,应当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当事人提出申请的的时候应当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工伤鉴定是指劳动者因工或非因工负伤以及患病后,在停工留薪期满,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劳动能力鉴定。
申请工伤鉴定需要提交的资料如下: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员工和用人单位有效的书面劳动合同或事实劳动关系证明; 3、受伤害(死亡)职工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员工或用人单位伤(亡)事故情况材料(如实叙述事故发生经过); 5、医疗机构出具的职工受伤害时初诊诊断证明书,或者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及相关病历复印件; 6、企业申请认定工伤的,应提交《工伤事故报告书》原件并加盖公章; 7、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工商登记证明(可到工商局或市场安全监管局查询)。
当劳动者被判定为工伤之时,作为雇主的企业同样负有相应的赔付义务,尤其是对于导致职工产生残疾的情况下,企业更应负担起伤残津贴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等法定赔偿款项。 另外,以下因工伤引发的各项费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雇主雇主以合法合规的方式进行支付: 医疗过程中涉及到的工资福利待遇;以及对已经被评定为五级或六级伤残等级的员工每月发放的伤残津贴等权益项目。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职工被鉴定为十级伤残的,可以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以及伤残就业补助金的保险待遇,但不能享受伤残津贴的保险待遇。 2、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十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其中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3、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这两种补助金的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一般按照本人工资的一定倍数计算。
1、辞职后工伤赔偿一般一个月左右就可以领取这笔补偿; 2、如果单位不申请,员工必须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申请。工伤后离职,办理辞职手续后,用人单位将根据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贴。同时,应向工伤保险机构申请,工伤保险基金将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贴。也可以委托用人单位向工伤保险机构申请,一般一个月左右就可以领取这笔补偿。
工伤鉴定结果出来以后可以携带鉴定结果和工伤认定书,去单位要求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要求进行支付赔偿。
劳动工伤鉴定的程序如下: 1、因工伤残职工在医疗终结后应携带资料到当地社保机构申请伤残等级评定。 2、鉴定者携带医疗机构出具的伤、病、残诊断证明及《职工伤病残劳动鉴定审批表》做鉴定。 3、鉴定办对鉴定者携带的材料由专家确认后,交纳鉴定费。 4、鉴定办定期召开鉴定会,做出等级或结论,并予以公布。 5、自鉴定材料收下登记之日起15日后,由单位劳资人员前来领取鉴定结果及收取全部材料。
我国针对工伤进行鉴定的程序通常所需时间为60个自然日。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工伤鉴定的最终结果会在员工响应劳动能力鉴定要求后的60个工作日内告知,若在此过程中遇到了专家小组之间存在争议的特殊情形,我们可能会适当延长此结果发布期限至30个工作日。 而若责任方或者受伤职工本身对于鉴定结果持有异议,您有权利且必须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之内,依法向所在地区的省、自治区以及直辖市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交进一步的鉴定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