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根肋骨骨折认定为九级或十级工伤的,享受以下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2、不属于工伤的,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根据司法鉴定等级的相关规定,腰椎压缩性骨折工伤一般情况下会被鉴定为八级伤残,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赔偿项目: 一、医疗费计算标准: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用人单位没有购买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医疗费。 二、康复费计算标准: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1、工伤保险待遇中,没有营养费,只有住院伙食补助费,其标准由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或者统筹地区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2、营养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损害后,为辅助治疗或使身体尽快康复而购买日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所支出的费用。
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确诊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本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报工伤。 用人单位不按规定申报的,工伤职工或者其亲属、工会组织在1年之内,也可以直接向劳动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劳动者或者其亲属申请工伤认定,需要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 另外,还要提交下列材料: (一)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书》复印件; (二)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三)伤者居民身份证或死者居民身份证; (四)见证人的证人证言(2人)和证人工作证复印件,证言需证人签名并按指印。
出了工伤,可以和老板协商去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然后向工伤保险基金申请工伤赔偿项目。 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1年内申请。 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都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职工可以携带身份证、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等资料,向用人单位和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工伤赔偿项目。
劳动者受伤四个月了,还可以报工伤的。 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发生工伤的时候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
职工遭遇工伤事故的举证责任在企业,个人不负有举证的义务。 但是个人须对存在劳动关系的事实负举证责任。
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可以认定为工伤。但肇事方如果承担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的是不能认定为工伤的。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
上班途中自己摔伤的不算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因此上班路上自己摔伤的,并不是交通事故伤害,不应认定为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