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出申请:凡因工、因病需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职工,用人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组织职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以书面形式向劳动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填写《劳动鉴定申请表》。 2、进行审查: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受理劳动鉴定的日常工作。 3、鉴定程序: 4、鉴定回避: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及劳动鉴定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及被鉴定人有权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其回避: (1)是用人单位法定代表或主要负责人、被鉴定人的近亲属; (2)与被鉴定人及用人单位有利害关系的; (3)与被鉴定人及用人单位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作出鉴定结论的。 5、鉴定结论:劳动鉴定委员会依据国家标准、劳动法规及鉴定意见作出鉴定结论。
对于工伤赔偿“私了协议”不应一概认定为无效,应当根据不同情形来具体认定。 用人单位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为规避法律法规的制裁,损害劳动者利益,欺诈或胁迫劳动者签订的工伤赔偿协议应当被认定为无效。 当事人按照意思自治原则达成一致的协议,且用人单位给付劳动者的待遇不低于《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标准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有效。
员工造成的损害是由于公司高管故意殴打造成的,所以不能认定为工伤,员工受伤赔偿,由高管来承担。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的差别费率,并根据使用工伤保险基金、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在每个行业内确定费率档次。行业差别费率和行业内费率档次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农民工工伤认定,由用人单位或职工近亲属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的,可以依法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医疗费、伙食补助费等; 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的原工资福利待遇。
工伤后三个月就可以做伤残鉴定。因为做伤残鉴定时必须等到病情稳定,骨折情况痊愈后才可以做。在实务中,根据一些医生的治疗经验,骨折患者一般经过三个月左右的治疗就可以痊愈,所以是三个月就可以做伤残鉴定。做完伤残鉴定后,你就可以根据伤残鉴定等级拿到相对应的伤残赔偿金。
交通事故工伤同时涉及民事民事侵权赔偿与工伤保险赔偿。根据规定,当交通事故和工伤同时发生时,伤者既可以享受工伤赔偿也可以向交通事故的肇事司机索赔。但二者的赔偿顺序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仅规定医疗费不得重复索赔。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已由伤亡职工或者亲属领取的,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不再发给。但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低于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由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补足差额部分。
职工上下班途中遇到交通事故的可认定为工伤,但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第一,必须是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发生的交通事故; 第二,必须是在上下班的必经线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 第三,必须是本人不是全部责任或者不是主要责任; 第四,必须是因机动车而引起的道路交通事故。
(1)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出现工伤的,受伤职工仍可以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要求工伤待遇。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的,则应由用人单位承担或赔偿全部的工伤待遇。 (2)如果用人单位与职工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并不影响劳动关系的成立,也就是说双方存在事实的劳动关系,职工因工作原因受伤的,仍属于工伤,可以要求工伤待遇。 (3)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认定工伤并治疗终结后再申请伤残鉴定,之后再根据鉴定的伤残等级等情况确定具体的工伤赔偿金额。 (4)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对于赔偿金额,如果与用人单位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不可以。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建筑工地工作是比较危险的,一不注意工人就有可能发生人身伤害事故。而工人造成人身伤害的,就需要确定是否属于工伤,从而确定怎样赔偿,在工地上受伤的人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有关系,并且是在工作过程中受伤的,可以认定为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