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索赔的赔偿项目有以下几种情况:1、造成一般伤害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2、造成伤残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3、造成死亡的赔偿: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上下班途中自己摔倒骨折不算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伤害才能认定为工伤,自己摔倒骨折属于自己主要责任受到的伤害,所以不能认定为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劳动法第四十七条的内容如下: 《劳动法》第四十七条 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职工上下班途中遇到交通事故的可以认定为工伤,但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第一,必须是在上下班的规定的合理的时间发生的交通事故; 第二,必须是在上下班的合理线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 第三,必须是因受到非因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是城市轨道交通,客运渡轮火车事故伤害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职工下列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伤害的。
六级伤残鉴定赔偿标准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相关规定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2021年六级伤残鉴定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相关规定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2021工伤认定标准及赔偿内容分别包括: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等级划分赔偿标准,鉴定等级分为一到十级赔偿,由工伤鉴定决定赔偿标准,按照工伤鉴定结果法定的工伤赔偿标准计算方式计算,由工伤保险基金一次性支付伤残补助金。因工受伤一定要申请工伤认定,没有经过工伤认定的或者不认定为工伤的情况下,无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给私人老板打工受伤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先进行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后,按照伤残等级分情况赔偿,一般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损失。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法定情形有以下七种: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工伤不能认定的三种情况:一、双方不是劳动关系;二、属于双方劳动关系但不属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和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三属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和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