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中暑致死算工伤。劳动者因高温作业引起中暑的,经诊断为职业病、认定为工伤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交通事故后认定为工伤,可以获得双重赔偿,但是双重赔偿并不是两类赔偿相加。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工伤期间工资发放标准,停工留薪期间,原工资不变,停工留薪期结束后,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以确定不同的工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试用期期间受伤是否可以做工伤认定,根据法律规定员工做工伤认定应具备以下条件: 1、员工遭到工作事故伤害; 2、员工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 3、要有相关的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
关于劳动者工伤的赔偿,根据用人单位是否参加工伤保险而有所不同。 (一)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项目 (1)工伤医疗费; (2)辅助器具配置费; (3)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4)伤残津贴; (5)生活护理费; (6)丧葬补助金; (7)供养亲属抚恤金; (8)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9)康复性治疗费用; (10)工伤住院治疗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的交通费、食宿费等等; (11)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12)劳动能力鉴定费; (二)由用人单位支付的项目 除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外,用人单位还需要支付工伤的职工一定的补偿金: (1)工伤住院伙食补助、外地就医交通费及食宿费 (2)停工留薪期工资 (3)伤残津贴 (4)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劳务关系是可以认定工伤的,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受到伤害,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没有证据证明是非工作原因导致的;职工参加用人单位组织或者受用人单位指派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活动受到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内,职工来往于多个与其工作职责相关的工作场所之间的合理区域因工受到伤害的都可以认定为工伤。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保险属于用人单位必须给劳动者缴纳的保险金范畴,其是可以进行补交的。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及时的给劳动者缴纳相应的工伤保险,有关的社会保险的行政部门将责令其尽快的参加工伤保险。
医疗期终结后,单位拒绝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受伤职工可以自行申请伤残。具体程序如下: 1、凡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受伤职工,须向市劳动保障局指定的劳动能力鉴定服务机构(以下简称服务机构)递交书面申请,并按要求详细填写《伤病职工劳动能力鉴定个人申请表》(一式三份),与市劳动保障局指定的劳动能力鉴定服务机构签订《伤病职工个人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协议书》; 2、伤病职工在市劳动保障局指定的劳动能力鉴定服务机构登记后,由服务机构填写《鉴定表》(一式三份)中的个人情况和伤病情况及医疗经过,贴上申请人小一寸免冠半身近照,并盖服务机构的骑缝章; 3、伤病职工按本人的伤病性质持《鉴定表》到指定诊断医院作诊断结论并由医院有关科室盖章后,连同有关病历、检验结果交回服务机构,由服务机构报送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4、伤病职工向服务机构送齐《鉴定表》等所需资料之日起15日后,到服务机构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