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如下: 1.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及提交资料。 2.审核。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材料,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 3.收取鉴定费。 4.劳动能力鉴定部门对申请人进行医学检查。 5.劳动能力鉴定部门组织鉴定。 6.根据鉴定结果作出鉴定结论。 7.申请人领取鉴定结论。
劳动法工伤认定等级一共有十级。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工伤事故的误工费标准有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法律依据】根据《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保留劳动关系; 退出工作岗位,发放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伤残津贴,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发放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
无证驾驶不应当认定为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
工伤赔偿少了向在用人单位住所在地的劳动合同履行地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不服; 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所属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条,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工伤保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
工伤解除劳动合同员工有损失: (1)失去申请重新鉴定伤残等级的权利。 (2)失去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的权利。 (3)失去了享受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的权利。 (4)失去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权利。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
上班时间“病亡”能认定为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
劳动能力鉴定的流程: (一)鉴定申请; (二)申请人需要提交的材料; (三)医学辅助检查和专家面诊; (四)鉴定评审; (五)鉴定结论领取; (六)复查鉴定。 工伤评残的程序: 1、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本人提出申请; 2、提交相关材料; 3、鉴定委员会鉴定审查; 4、作出鉴定结论。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
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限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