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工伤认定程序: (一)申请,单位申请或职工或其近亲属申请; (二)受理如职工或其近亲属的申请超过一年的期限,或不符合管辖权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将不予受理; (三)调查对职工或其近亲属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用人单位发出《举证通知书》; (四)认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在正式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认定结论。
工伤待遇审核是在治疗完毕或者劳动能力鉴定结果下达后,向社保递交申请后下达的,受伤员工申请后在六十日内下达待遇。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38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
员工工伤鉴定期间有工资吗: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在我国工伤伤残鉴定后审核拨付时间为30天内,如果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单位,在得到伤残鉴定等级后就可得到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工伤鉴定四级伤残的单位应该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等。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
通常情况下,工伤鉴定的管理部门是用人单位工商注册地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38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
手指工伤伤残等级鉴定的规定是:【工伤九级】16)一拇指末节部分1/2缺失;17)一手食指2~3节缺失;18)一拇指指间关节功能丧失;n23)骨折内固定术后,无功能障碍者;【工伤十级】标准:6)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等等。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38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在交通事故中如果本人承担次要责任或者无责任属于非本人主要责任,就能认定为工伤;如果自己承担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则不能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 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在单位工伤赔偿的待遇有: 1、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 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2、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