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16条的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工伤职工对工伤认定不服,可以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
怎样算工伤认定: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等等。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
工伤鉴定后工厂不认可的工厂应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省级劳鉴委的鉴定结论是最终结论。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个人有权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用人单位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结论不服,可以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省级劳鉴委的鉴定结论是最终结论。
单位提交工伤鉴定被鉴定人在伤情稳定以后,要配合司法鉴定机构的鉴定。等鉴定结果出来以后,及时的向用人单位对自己索赔的事宜进行协商。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
工伤鉴定需要医生出具诊断证明,劳动者在工作期间或视为工作期间受伤的在工伤认定期限内按照工伤认定程序进行工伤认定的,如果工伤认定结果为确认工伤的,劳动者依法是可以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的。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36条,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工伤认定条件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等等,工伤认定的具体程序是:用人单位员工发生伤(亡)事故后,若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出具事故报告及申请工伤认定的,受伤员工本人或亲属可向属地参保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劳动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
工伤认定之后及时提交工伤待遇申请的资料,一般30天左右能拿到工伤赔偿的。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1、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用人单位未按上述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
二度烧伤工伤赔偿伤残鉴定材料: 1、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2、《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3、诊断证明、检查检验报告等原件和复印件,完整有效的病历; 4、职工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5、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法律依据】 《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十条,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