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途中工伤认定时间的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
如果工伤鉴定证丢失了,已经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诊断证明书继续保存意义不大。如果工伤职工需要继续保留的,可以持本人身份证,到治疗工伤医疗机构复印病历资料,加盖医疗机构印章,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法律依据】 《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第十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受理下列人员和机构复制或者查阅病历资料的申请,并依规定提供病历复制或者查阅服务: (一)患者本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 (二)死
办理工伤认定一般最长60日出结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
重庆工伤鉴定所需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书; 2、受伤职工的身份证明; 3、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或者工商部门提供的工商登记查询证明材料; 4、与用人单位存在的证明材料(事实劳动关系、考勤卡、饭卡、工资单、工作证、名片及其他工作证明); 5、医疗诊断证明(包括初次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
工伤误工费陪侍费的计算:法律上并无固定的工伤误工费或者陪侍费金额,主要依据是患者以及护理者的原薪资待遇和休养时间。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
工伤鉴定应当去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常州10级工伤认定标准如下: 十级工伤: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具体表现为: 1、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2、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 3、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
工伤鉴定都问什么问题:劳动者工伤期间受伤的时间、地点、经过以及相关细节。 都有什么内容: 1、劳动者工伤在医院的诊断证明、伤势程度以及公司有没有为劳动者缴纳社保。 2、了解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询问单位是否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参加了工伤保险。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当当场或者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
工伤保险条例释义是: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 《工伤保险条例》第39条,工伤保险属于一种只有用人单位承担费用的社会保险制度,因此单位就不能要求职工也承担部分工伤保险费用。
天津市工伤认定流程: 一、申请; 二、受理; 三、调查核实; 四、认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