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局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其它的在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在20日内把《工伤认定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决定书》送达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工伤伤残鉴定后申请补偿: 一、申请工伤鉴定,确认伤残等级后是确认赔偿的基础。 二、主要理赔范围包括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住院伙食补助费,辅助器具,医疗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生活护理费等。 三、参照《工伤保险条例》具体规定进行赔偿。 四、如果协商不成,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
工伤鉴定法医鉴定结果没有效,只有去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的工伤鉴定机构得到的鉴定结果才有法律效益。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
不需要。 【法律依据】 《工伤认定办法》第六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二)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一、因工负伤、患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 二、因病、非因工负伤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所在单位申请的,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所在单位支付,由被鉴定人申请的,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在申请时预付。没有单位的,鉴定费用由个人负担; 三、重新鉴定的鉴定费用,由申请方预付; 四、因伤情病情变化要求再次申请鉴定所需的费用,由申请方负担。 【法律依据】 《
《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等级划分如下所述: 3级:一手缺失,另一手拇指缺失;双手拇、食指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 4级:双手部分肌瘫肌力小于等于2级;一手全肌瘫肌力小于等于2级双拇指完全缺失或无功能。 5级:双手部分肌瘫肌力3级;一手全肌瘫肌力3级;一手功能完全丧失;一手拇指缺失,另一手除拇指外三指缺失;一手拇指无功能,另一手除拇指外三指功能丧失。
一、在职期间,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若单位未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全部治疗费用依法由用人单位承担。 二、离职后,用人单位没有为职工继续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职工不享有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需按统计部门最近一次公布的当地人口平均预期寿命与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时的年龄之差计算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工伤职工评定伤残定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伤残鉴定确定具体能赔付多少。 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具体还是要看你的伤残等级。
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 工伤伤残鉴定后可以再次申请伤残鉴定,根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对初次鉴定结论不服的; 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依据《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十级14项:工伤肋骨、锁骨、胸骨骨折治愈后无功能障碍构成十级。 按照以上十级伤残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的规定,4根肋骨骨折按工伤伤残鉴定标准,可以评十级以上的伤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