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期间没有加班工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 包括住院期间和出院后休养期间,称为停工留薪期,按遭受事故伤害前正常上班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提前下班发生交通事故算工伤。未履行请假手续提前下班属于违反单位劳动纪律的行为,属于企业内部管理问题,单位可以给予职工相应的违纪惩罚。但工伤认定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违反企业规章制度的行为并不影响工伤认定结论。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
一般工伤赔偿赔偿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除此之外,还有治疗费、伙食补助费、护理费、安装辅助器械费用。 因工致残被评定为伤残等级的,一至四级伤残还能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五至十级伤残,在劳动关系解除后,还能享受一次性工伤
工伤死亡赔偿金的计算和分割方式是: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为:配偶每月40%,孤寡老人或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等等。 工伤死亡赔偿金的分割:在分配工亡赔偿金之前应先将丧葬费剔除。然后,再算出各个供养亲属应得的抚恤金,对于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则参照法定继承,在第一顺序继承人之间进行平均分配。 依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
工伤期间奖金应当全额发放,《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其中原工资按照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的平均月工资计算; 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但不包括加班工资。
工伤期间的工资按照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进行计发放。绩效和年终奖与正常上班一样支付。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法律依据】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
员工在工作过程中突发疾病,如果当即死亡或突发疾病后在48小时之内抢救无效死亡的,则视同工伤,依法享受工伤待遇。否则,不应当按照工伤对待。 实践中,在工作场所发病一般按非因工处理。但由于工作紧张造成的,可以算工伤。工作紧张的情形一般指:在发病前一段时间内,产量超过平常数量,连续超正常工作负荷工作; 由于工作需要,加班加点,连续超时工作;身体有病,医生开有休息假条,但领导布置有紧急任务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 并由
外伤引起的腰椎间盘突出是可以做工伤鉴定的,具体如下:《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二条的规定: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依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国家标准,对工伤职工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组织进行技术性等级鉴定,适用本办法。
腰椎间盘突出工伤鉴定标准是由外伤引起的。根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的规定,B.2.10以外伤为主导诱因引发的急性腰椎间盘突出症,应按下列要求确定诊断: a)急性外伤史并发坐骨神经刺激征; b)有早期MRI影像学依据提示为急件损伤; c)无法提供早期MRI资料的.仅提供早期CT依据者应继续3~6个月治疗与观察后申请鉴定,鉴定时根据遗留症状与体征,如相应受损神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