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本单位领导指派,在工作时间内从事非本职工作范围内的本单位工作,在固定上班地点外受到伤害的,亦认定为工伤。2011年11月10日,张正其经人介绍到原告成都市市政
受本单位领导指派,在工作时间内从事非本职工作范围内的本单位工作,在固定上班地点外受到伤害的,亦认定为工伤。2011年11月10日,张正其经人介绍到原告成都市市政
一、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同时,《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
受本单位领导指派,在工作时间内从事非本职工作范围内的本单位工作,在固定上班地点外受到伤害的,亦认定为工伤。2011年11月10日,张正其经人介绍到原告成都市市政
受本单位领导指派,在工作时间内从事非本职工作范围内的本单位工作,在固定上班地点外受到伤害的,亦认定为工伤。2011年11月10日,张正其经人介绍到原告成都市市政
受本单位领导指派,在工作时间内从事非本职工作范围内的本单位工作,在固定上班地点外受到伤害的,亦认定为工伤。2011年11月10日,张正其经人介绍到原告成都市市政
受本单位领导指派,在工作时间内从事非本职工作范围内的本单位工作,在固定上班地点外受到伤害的,亦认定为工伤。2011年11月10日,张正其经人介绍到原告成都市市政
受本单位领导指派,在工作时间内从事非本职工作范围内的本单位工作,在固定上班地点外受到伤害的,亦认定为工伤。2011年11月10日,张正其经人介绍到原告成都市市政
受本单位领导指派,在工作时间内从事非本职工作范围内的本单位工作,在固定上班地点外受到伤害的,亦认定为工伤。2011年11月10日,张正其经人介绍到原告成都市市政
一、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同时,《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