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工资拿不到可以向当地劳动局投诉;经劳动局通知后用人单位仍不支付的,可以报警,控告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也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法院起诉。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二)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三)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工地电梯证到当地的(地级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科报名,项目:升降机司机,这个证叫“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两年一审,全国通用。特别注意,“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与“特种作业操作证”是两种不同的证件,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特种作业操作证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两者没有共同点,不通用,证书全国有效。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由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确定。
劳动者可以收集能证明在单位上班的证据或者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劳动局会依据相关法律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如果不支付赔偿金,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如果劳动仲裁仲裁不公或者不予受理,劳动者还可以在15天内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申请。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不一定当要承担责任,需要视情况而定。
在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属于工伤,企业要承担工伤赔偿。
如有遇到建筑工地拖欠农民工资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解决问题:与单位进行协商解决;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立案;直接申请仲裁等。
工地乱罚款首先,发生事故后一定记得保留证据,应当向有关部门报案如报警、报120、报劳动监察、报安全部门等,保留在工地受伤的证据。原因是由于工地用工的临时性或短期性,大多数用工者都不与打工者订立劳动合同。一旦发生事故,涉及赔偿问题,有的情况下是巨额赔偿,相当比例的用工者采取抵赖、躲避等方式,企图逃避赔偿责任。所以向有关部门报案可以记录受伤的场所、环境、及原因,为将来的索赔留下了线索和证据。
1、如果劳动者受雇于劳务公司或者总包公司,并且受该单位管理,从该单位按期领取劳动报酬,那么伤者与该单位之间形成的便是劳动关系,劳动者在工作中受伤,应通过工伤认定程序,享受工伤赔偿待遇; 2、如果伤者受雇于包工头,而包工头是从总包公司、分包公司承揽的工程,那么在发生伤害事故时,伤者虽然与该总包公司、分包公司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但依据法律规定,该总包公司、分包公司应承担用工主体责任,即仍应承担伤者的工伤赔偿责任。 3、如果是由个人承包的工地,或者是公司临时雇佣的劳动者,在该公司从事相关临时性工作,那么在工地受伤的话,双方应属于劳务关系,伤者应以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为案由,依据人身损害的相关标准索赔。
在工地干完活后,老板拖欠工资不给劳动者,劳动者应该这样去维护自身权益: 1、注意收集证据。劳动者由于欠缺法律意识,往往在平时不注意收集证据,这为后续向老板索要工资留下了隐患。在工地一般都会有工牌、施工的公司名称等,劳动者可以进行拍照,在平时与老板沟通时注意录音,保存证据,实在不行,还可以报警,虽然警察不直接处理拖欠工资的事情,但会出具相应的接警记录,劳动者也是可以留下证据的。 2、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 3、公司、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劳动者还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法院在审查之后,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责令其支付。 4、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双方建立的是劳动关系,还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身权益。
建筑工地如果造成了扰民的问题,可以直接向当地的环保部门投诉;有些城市还开通了市长热线,也可以直接拨打电话反映实际问题,能够得到有效的解决;还可以可以通过拨打110报警来进行处理。 根据环境噪声污染的防治法,对于城市市区,不能进行夜间的工地施工。施工时间是在早上的6点以及到晚上的10点,禁止施工的时间段在晚上10点之后一直到第2天的6点,这期间就坚决不能够允许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