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规定了工程竣工结算审查期限规定: 500万元以下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20天; 500万元-2000万元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30天; 2000万元-5000万元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45天; 建筑项目决算工程量审计的注意事项: 1
工程量追加超过10%,按照实际工程量结算工程款,无需进行再次招投标。不超过10%的可作为签证、增加、变更工程,超过10%的亦不用再进行招标,只需与原施工单位签订补充协议就可,前提是前施工单位达到施工资质。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招标的科研项目允许个人参加投标的,投标的个人适用本法有关投标人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国家有关规定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投标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
当事人对工程量有争议的,按照施工过程中形成的签证等书面文件确认。承包人能够证明发包人同意其施工,但未能提供签证文件证明工程量发生的,可以按照当事人提供的其他证据确认实际发生的工程量。
劳务工程量及价格能鉴定,劳务工程官司中的工程量鉴定,如果此鉴定是作为法院定案的依据。没有鉴定结论法院可能会判决原告败诉。 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当中,业主与施工企业往往对于工程造价产生争议,通常的解决办法之一是由法院委托有资质的工程造价事务所对工程总价进行司法鉴定,并最终以鉴定结论作为确定工程价款的最终依据之一。
1、工程结算时,以实际完成量乘以投标单价结算;如果对因工程量变化幅度超过一定额度对投标单价进行调整的,按约定。 2、工程结算时,漏编的工程量应作为增加工程按实结算。 3、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下,招标工程量清单是发包人编制的。由于单价合同的本质属性是“清单单价包干”,工程量按实计算,所以承包人不承担工程量的风险。 4、总价合同则有所不同,如果合同工程量是依据承包人编制的施工图预算计算的,则按照造价基本原理和法律的诚实信用原则,承包人自行承担工程量错漏的风险。
1、工程结算时,以实际完成量乘以投标单价结算;如果对因工程量变化幅度超过一定额度对投标单价进行调整的,按约定。 2、工程结算时,漏编的工程量应作为增加工程按实结算。 3、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下,招标工程量清单是发包人编制的。由于单价合同的本质属性是“清单单价包干”,工程量按实计算,所以承包人不承担工程量的风险。 4、总价合同则有所不同,如果合同工程量是依据承包人编制的施工图预算计算的,则按照造价基本原理和法律的诚实信用原则,承包人自行承担工程量错漏的风险。
在实践生活中,经常会出现一些人以非法占有公私财物为目的,客观上实施隐瞒事实真相,虚报工程量,骗取国家或企业资金的行为,该行为显然涉嫌构成犯罪。 至于触犯何种罪行,应当区分不同情况进行判断。 比如施工方在结算时通过虚报工程量、修改结算单金额、冒签主管名字、重复结算等方式,夸大工程量和工程款,最终被法院判处合同诈骗罪并处以相应刑事处罚。 如果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其职务便利,与施工单位人员串通,通过虚构合同、虚报工程量等形式侵占国家工程款的,该工作人员还涉嫌贪污罪; 如果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认真履行职务,应当发现虚报工程量而未发现,导致国家遭受重大经济损失的,该工作人员可能涉嫌玩忽职守罪而被追究刑
解除工程施工合同的依据是: (1)合同的协商解除。施工合同经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 (2)发生不可抗力时合同的解除。因为不可抗力或者非合同当事人的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合同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3)当事人违约时合同的解除。一方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