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证明双方当事人身份的证据材料。 个人的是双方身份证资料,公司的是双方工商登记资料,如营业执照或工商查询资料。 2、证明建设工程合同关系成立的证据材料。 如合同,会议纪要,来往邮件、信函,现场工程签证单等等一切相关的证据材料。 3、证明建设工程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材料。 (1)工程预、决算报告; (2)支付工程款的付(收)款凭证; (3)当事人对工程量、工程质量共同确认的证据,如工程验收、结算凭证,质检报告等。 4、提交其它诉讼相关的证据资料。 如向法院提交主张赔偿金额的计算方法及计算清单等。
工程反索赔通常包括工程质量反索赔、工程延误反索赔、工程保修反索赔和其他事项反索赔。 1、建设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在工程设计或者施工作业中,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降低工程质量。 2、建筑设计单位和建筑施工企业对建设单位违反前款规定提出的降低工程质量的要求,应当予以拒绝。
工程转包合同是无效的。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工程转包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所以签订的转包合同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承胞人将建设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的,发包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
是的,工程内部协议只要签字或者盖章就具有法律效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无效: (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三)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工程索赔过时效依然可以起诉。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招标采购单位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 招标采购单位逾期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除应当退还投标保证金本金外,还应当按商业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资金占用费。
工程验收是指在工程竣工之后,根据相关行业标准,对工程建设质量和成果进行评定的过程。 工程交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1.工程已按施工合同和设计文件的要求建成,具有独立使用价值; 2.按相关要求编制完成竣工文件; 3.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已准备好总结报告材料。
1、可以去工程所在地或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管辖法院应该是区或者县人民法院。 2、拖欠工程款属于民事纠纷,清欠办只负责农民工工资,所以应该在应付工程款之日起两年内到法院起诉。 凭借欠条 可以直接起诉建设单位,但是应当尽可能提供施工合同,竣工结算文件。 3、起诉时尽量申请财产保全,查封被告名下账户,可以保障案件判决的顺利执行。
个人在公司转包的工程合同是无效的,个人是不具有工程施工资质的,并且工程转包行为也是违法的。 一、从事建筑工程的承包人必须具备主要资质条件,即具备企业法人资格和建筑业从业资格,才能作为建筑工程的承包人,不允许个人成为承包商。 二、转包,是指承包单位承包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行为。
针对EPC工程全承包方式实施过程中的付款议题,当事人有权利根据实际情况自由选择一次性与总额相结合的支付方式或者一次性或者一次性与分期支付方式这两种方案。 具体采用何种支付方式需得到双方共同协商并作出明确回应。 考虑到合作的重要性,我们提倡对产生的工程费用、拨款以及结算流程等方面进行详尽并耐心的商讨。 同时,也希望您能够依据合约停留事项,按照约定准时支付本身应付的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