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基本制度有: 1、项目法人责任制,由项目法人承担投资风险; 2、招标投标制; 3、工程监理制,监理单位受项目法人委托,对承包单位实施监督; 4、合同管理制。 【法律依据】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条,从事建设工程活动,必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得超越权限审批建设项目
工程未按时完工违约金的计算,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额计算,也可以按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计算。 【法律依据】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 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建设工程纠纷当事人处理的基本形式有和解、调解、仲裁、诉讼四种。 【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到下列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一)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二)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 (三)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
分部分项工程质量等级的意思是,工程质量标准等级应按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合同段、建设项目逐级进行评定,分部工程质量等级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 单位工程、合同段、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等级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条规定,国家鼓励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管理方法,提高建设工程质量。
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的管理有明确规定: 首先在工程项目竣工前,已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采用工程质量保证担保、工程质量保险等其他保证方式的,发包人不得再预留保证金。 其次,根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预留保证金; 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合同约定由承包人以银行保函替代
工程监理责任是,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 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担工程监理业务。 禁止工程监理单位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或者以其他工程监理单位的名义承担工程监理业务。 禁止工程监理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担工程监理业务。工程监理单位不得转让工程监理业务。 第三十五条,工程监理单位与被
拖欠工程款利息由当事人约定,当事人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 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根据《关于加强建设工程用工及工资支付管理的暂行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当加强对建设工程项目建筑工人工资发放的管理。 大体包括三部分,如下:第一部分需表明双方的基本信息,第二部分书写请求,第三部分写事实和理由。
从事建筑工程虽然没有签订合同,但如果已实际履行口头约定的工程内容,也就是存在事实的工程劳动,便可以通过打官司来解决其间的纠纷。 因为合同是证据的一种,如果有其他证据可以形成证据链支持主张的情况下,也是可以的。 【法律依据】《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 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根据《合同法》第281条的相关规定,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 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