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14薪,一般是指年底双薪的工资报酬,这也是年终奖的一种,通常在12月一次发放两个月的工资,而它和13薪的区别就在于,13薪通常是指领取第13个月的工资。另外,在新个税法当中,把年终奖和年底双薪用不同的方法进行纳税,所以它们的纳税方式也是不一样的。 年终奖是指每年度末企业给予员工不封顶的奖励,是对一年来的工作业绩的肯定。年终奖的发放额度和形式一般由企业自己根据情况调整。好的年终奖办法要有较好的考评指标、评价方法、发放规则等等相应的各项制度,可以有效激励员工,增加企业凝聚力。
我国法律没有明确的限制与要求。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七条,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首先应该明确,年终奖本身不是法律强制的,单位给是情分,不给是本分,除非年终奖写进合同,并约定发放标准,在这样的前提下,单位不能单方面对年终奖发放情形予以变更。 发放年终奖是用人单位的一种自主行为,目前的法律、法规并无要求用人单位发放年终奖的具体规定。故一般来说,年终奖的计算应根据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如果劳动合同或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中有明确规定,则用人单位必须按照约定或规章制度发放。当然,如果劳动合同或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中均没有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不发,也可以根据本年度的综合经营状况以及劳动者个人年度工作表现,决定是否发放年终奖。
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并按以下计税办法,由扣缴义务人发放时代扣代缴: 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按上述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年终奖一般是需要交税的。而且雇员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它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我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年终奖需要交税。而且雇员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它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我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年终奖不是必须满一年,具体根据企业的制度确定。 年终奖是福利中的一种,不是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年终奖要由合同和单位的规章制度决定,即使有年终奖,也是按照你的入职月份占比来进行发放的。 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年薪不包括年终奖。一般会在劳动合同或录用通知等文件中列明工资的构成,是否包括年终奖,如何发放年终奖也应在合同中列明。法律及法规保护的是工资,年终奖属于奖金性质,也就是属于企业根据自己的情况决定是否发放的钱,如果企业没有在劳动合同中列明,即使没发,也没有责任。一般人力资源经理在说年薪时会区分情况进行说明。
若劳动合同或规章制度的约定或规定未将入职未满一年的劳动者排除在外,则用人单位应按约定或规定发放。在司法实践中,劳动仲裁委员会或法院一般会按劳动者的在岗时间,支持一定比例的年终奖。例如你上了3个月班,则3除以12(1年12个月),再乘以年终奖1.0系数的绩效,得出的结果即为你的年终奖。但法律并没有强制性规定年终奖必须发放,因此若公司规定未满一年无年终奖,则不发放年终奖。
社保基数不算年终奖是违法的,年终奖应该纳入社保基数中。社会保险基数简称社保基数,是指职工在一个社保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它是按照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资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额来进行确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计算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缴纳社保费和职工社会保险待遇的重要依据,有上限和下限之分,具体数额根据各地区实际情况而定。
不是。1、国家规定用人单位必须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发放工资,但没有规定必须发放奖金。 2、年终奖一般是由单位对员工进行考核后发放的,如果单位对其考核不符合发放奖金的条件,那自然可以不发放其奖金,如果员工离职了,由于未对其进行考核,也就不发放年终奖,毕竟发放奖金是单位自己的事情。 3、部分省市支持职工离职时按实际工作时间折算计发年终奖。 以深圳为例,《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十四条员工工资应当从用人单位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计发至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之日。 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时,员工月度奖、季度奖、年终奖等支付周期未满的工资,按照员工实际工作时间折算计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