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广州的户籍居民,可以在市区里已婚可以直接购买两套,对于市区里单身或者是未婚人士一般限购一套。 不是广州户籍的居民,市区通常是限购一套,增城从化限购一套,但是要求夫妻中的一方有连续五年的税单。
一、广州居住证办理条件 1、年满16周岁——未满60周岁的流动人员 2、在广州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来穗流动人口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个人需要申领居住证外,可以不发给居住证: 1、未满十六周岁或者已满六十周岁的; 2、在居住地就医、探亲、旅游、出差的; 3、在本省全日制教育机构学习的; 4、已办理旅馆业住宿登记的。
根据我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广州的个人所得税扣除标准如下: 1、所得税的起征点为每月5000元; 2、工资以及薪金部分,适用7级超额累进税率扣除标准,最高一级征税45%,最低一级征税3%; 3、对于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适用5级超额累进税率扣除标准,最低一级征税5%,最高一级征税35%。 除此之外,个人的稿酬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等,适用比例税率进行扣税。
广州社保缴费比例最新调整 养老保险:公司缴14%,个人缴8%; 失业保险:公司缴0.64%,个人缴0.2%; 工伤保险:公司缴0.2%,个人不缴; 生育保险:公司缴0.85%,个人不缴; 医疗保险:公司缴8%,个人缴2%。 温馨提示:具体社保政策建议工作日时候具体咨询广州社保中心。
单位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登记手续,并按规定缴纳医疗保险费后,可领取医疗保险卡,作为参保人员就医和记录使用个人医疗帐户资金的凭证。 办事需提交材料目录 1.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打印的当月《社会保险金征收核定单》及复印件; 2.地税局出具的当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通用缴款书》及复印件或银行收款的电子借记单及复印件; 3.单位证明; 4.经办人身份证。
1、经区认定的在黄埔区连续工作半年以上的各类人才,可不受户籍限制,在黄埔区范围内购买1套商品住房。 2、在黄埔区工作,持有广州市人才绿卡或经区认定的杰出人才、优秀人才、精英人才、名校(园)长、名教师、优秀医学专家、黄埔工匠,其父母、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均可在黄埔区范围内购买1套商品住房。 3、港澳居民在黄埔区范围内、在中新广州知识城工作的新加坡居民在中新广州知识城范围内购买商品住房享受与广州市户籍居民同等待遇。
对广州市确定的各疫情风险等级为中高风险地区。符合领取条件但未能按时办理的,可以在调整为不属于中高风险地区的次月起3个月内补办,但不超过2021年12月31日。 2021广州失业补助金的申领人员范围有两种: 第一类:2020年3月至12月期间符合失业补助金申领条件但未申领过失业补助金的失业人员; 第二类:2021年1月至6月新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 其中,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人员是指参保缴费不足1年或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 2021年广州失业补助金发放标准: 分为失业保险参保1年以上、参保不足1年两档。 参保缴费满1年及以上的(含外地转入年限,下同),失业补助金标准按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的50%发放,即945元/月。 参保缴费不满1年的,按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的15%发放即283.5元/月。在核发失业补助金时,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按参保1年以上处理。
广州市户籍迁入分为积分制入户、引进人才入户、政策性入户三个类别,入户条件分别在《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管理办法》《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广州市政策性入户管理办法》中予以明确。 以积分入户为例,在广州市就业或创业、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积分制入户: (一)年龄在45周岁以下,持广州市办理有效《广东省居住证》,在广州市合法稳定就业或创业并缴纳社会保险满4年。 (二)年龄原则上在45周岁以下,在广州市相关用人单位工作满3年以上,从事文化、体育、公安、消防、环卫、公共交通、教育、医疗卫生、养老、残疾人照料等工作的特殊技能、特殊艰苦行业一线从业人员。
佛山医保可以在广州使用。申请人持市内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开具并盖有医务科印章的《佛山市医疗(生育)保险参保人员转院备案表》或个人填写《佛山市医疗(生育)保险参保人员市外医疗机构就医申请表》、病人身份证或代办人身份证,到参保所在社保机构办理核准手续。
对交通违法处罚不服可申请行政复议。 申请复议是有时限的,根据我国《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在行政机关做出处罚决定后60日内,并规定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计算,但是没有类似行政诉讼那样“如果行政主体没有告知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和申请期限,则法定期限从行政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上述权利之日起计算”的规定。 严格执行上述规定,实践中就出现了行政相对人因为超过了法定期限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却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现象。 考虑到两种救济制度的衔接,行政复议应增加上述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