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的规定,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时限从勘查现场之日起计算。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计算。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九条规定,道路交通事故认定应当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责任划分公正、程序合法。
监视居住的期限从以宣布之日开始计算,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 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