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码法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遵循非歧视原则,依法平等对待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在内的商用密码科研、生产、销售、服务、进出口等单位(以下统称商用密码从业单位)。国家鼓励在外商投资过程中基于自愿原则和商业规则开展商用密码技术合作。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行政手段强制转让商用密码技术。 商用密码的科研、生产、销售、服务和进出口,不得损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密码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国家鼓励商用密码技术的研究开发、学术交流、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商用密码市场体系,鼓励和促进商用密码产业发展。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遵循非歧视原则,依法平等对待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在内的商用密码科研、生产、销售、服务、进出口等单位(以下统称商用密码从业单位)。国家鼓励在外商投资过程中基于自愿原则和商业规则开展商用密码技术合作。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行政手段强制转让商用密码技术。 商用密码的科研、生产、销售、服务和进出口,不得损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关系 (二)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诚信原则,当行使民事权利并履行民事义务,在不损害他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的前提下追求自己的利益 (四)平等原则,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地位一律平等 (五)守法与公序良俗原则,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六)绿色原则,应当保护环境、节约资源,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民事活动是指公民或者法人为了一定的目的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行为。民法的基本原则是贯穿于整个民事立法,对各项民事法律制度和全部民法规范起统帅作用的基本原则,它可以起到弥补民事法律规范欠缺(法律漏洞)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