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疫情合同可以继续履行,但继续履行会造成明显不公平的,可以援用情势变更、公平原则请求法院予以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六条: 合同成立以后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 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
因疫情原因,企业复工时间推迟的,或者停工停产的,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不得降低工资标准。 【法律依据】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的规定,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 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 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
因疫情原因,企业复工时间推迟的,或者停工停产的,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不得降低工资标准。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的规定,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 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 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
因疫情原因,企业复工时间推迟的,或者停工停产的,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不得降低工资标准。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的规定,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 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 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
因疫情原因,企业复工时间推迟的,或者停工停产的,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不得降低工资标准。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的规定,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 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 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
由于疫情导致合同可以继续履行,但继续履行会造成明显不公平应当,可以援用情势变更、公平原则请求人民法院予以解除或变更合同。 【法律依据】 《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六条规定,合同成立以后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根
因为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应当免除全部或者部分责任。因此可以减免租金。 【法律依据】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 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本法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因疫情原因导致停工期间的损失,可以因为不可抗力的原因而免除部分或全部责任。 非因为不可抗力原因而造成损失的,应当由责任主体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 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本法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
由于不可抗力原因导致不能履行合同的,具体处理方法有:延期履行、先部分履行;合同变更或者解除。 【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六条: 合同成立以后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 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当事人请
由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导致的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本法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