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向发包人或监理人发出通知,书面说明此次疫情对其造成的影响同时提供此次疫情对建工企业造成实际影响及损失的证据。2、采取避免和延误工期的措施,如在劳务人员不能复
1、向发包人或监理人发出通知,书面说明此次疫情对其造成的影响同时提供此次疫情对建工企业造成实际影响及损失的证据。2、采取避免和延误工期的措施,如在劳务人员不能复
1、向发包人或监理人发出通知,书面说明此次疫情对其造成的影响同时提供此次疫情对建工企业造成实际影响及损失的证据。2、采取避免和延误工期的措施,如在劳务人员不能复
1、向发包人或监理人发出通知,书面说明此次疫情对其造成的影响同时提供此次疫情对建工企业造成实际影响及损失的证据。2、采取避免和延误工期的措施,如在劳务人员不能复
《建工司法解释二》第一条,招标人和中标人另行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范围、建设工期、工程质量、工程价款等实质性内容,与中标合同不一致,一方当事人请求按照中标合同确定权利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招标人和中标人在中标合同之外就明显高于市场价格购买承建房产、无偿建设住房配套设施、让利、向建设单位捐赠财物等另行签订合同,变相降低工程价款,一方当事人以该合同背离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为由请
对于建工企业,新冠肺炎疫情属于不可抗力事件。 新冠肺炎疫情作为一种突发性的传染病事件,一种新型的病毒,全国范围甚至在全球其他国家爆发的疫情,合同当事人无法预见。 据此,至少在目前,新冠肺炎疫情是人类无法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其性质应属于不可抗力事件。 【法律依据】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 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