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自占用他人土地应当按照土地原用途赔偿。私自占用他人土地应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限期拆除、恢复土地原状,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占地建筑物、可以并处每平方米30元以下的罚款。
农村建房政策:1、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3、符合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规划等进行初审;4、公布期满无异议后,将符合“一户一基”条件的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报县人民政府审批;5、宅基地批准后,发放选址意见书,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一书两证”);6、核发集体土地使用证书,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房地产项目转让应符合以下条件:1、转让方具备房地产开发经营资格;2、转让方已经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全部土地出让金,持有合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证或土地使用批文;3、转让方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4、转让项目已经进行一定投资。
滑坡地段治理后一般不能建房。滑坡地段即使经过了治理,也是存在一定危险性的。并且建房需要取得一定的审批手续。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农村建房留路我国法律并未有明确规定,具体由当地的政府确定,但是去建房所留的道路应当有利于相邻权人以及其它通行的村民的生产生活的需要,为其通行提供必要的便利。
农村老房子的确权,需要具备相关证件。农村房屋一般需要有三个证件,第一是本次农村土地确权后新发的宅基地使用权证书,第二是当地政府规划建设部门发的规划许可、用地许可、施工许可,第三是部分试点地区农房确权发的房产证(即不动产统一登记证)。
未依法取得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违反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而占地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物。主要包括:依法征地拆迁后重新选址建房;私自流转土地建房或建经营住房;在原有宅基地上搭建;原址改建、扩建。其违法行为可分为违反规划和违法占地。
农村村民申请房屋用地的面积并不是不受限制,应当符合在省市制定的标准。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民不可以私自在自己的土地上盖房子,必须到国土部门备案申请。只有农业户口在没有住房的情况下才能申请宅基地,有宅基地的农业户口也是不能申请宅基地的,至于居民户口,更是不允许到农村买地修房。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建了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建了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农村宅基地盖房子不用交钱。宅基地本身就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是用来修建房屋的。但在建造前,需要准备材料审批。(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三)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四)申请登记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五)房屋测绘报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图;(六)其他必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