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给建的房子,且没有明确说明只给男方的,那么这个房子就依法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女方有权分割。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集体土地上的建筑物并不一定是属于违法建筑,如果建筑是未经审批,实际用途与报建时不一致的,就可以认定为违法建筑。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农村办了房产证之后,在自家园子里不能加间房。农村房屋不能随意加盖,农村建房也不是想建就能建的,根据《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农村村民住宅用地要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同意才行。现在村民要建房,必须先向村里提交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表。根据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提供的”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表“的模板来看,申请表里会写明宅基地面积、宅基地地址、宅基地四至、住房建筑面积、建筑层数等情况。建房申请一经审批通过,就要严格按要求来建房,不能扩建,也不能加层等。如果要加盖,应重新办理相关手续,未经审批通过,不能随意加盖。农村房屋加盖后要及时变更不动产登记。
农村合法建房但一直没你在办房产证,你应该及时去办房产证。农村自建房没有土地证办理房产证: 一、 需要提交的材料: 根据法律的规定,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三)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四)申请登记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五)房屋测绘报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图;(六)其他必要材料。 二、办理的流程如下:(一) 申请人提交下列材料提出申请:(二) 受理,提交农村房产证办理需要提交的材料后,工作人员会受理(三) 公告;(四) 审核;(五) 收费;(六) 记载于登记簿;(七) 发证。
根据法律规定是要责令拆除,而不是罚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农村建房超出面积涉嫌非法占有土地,非法占用土地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土地、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占用土地以及超过批准的数量多占土地的违法行为。农村现在的确有些地方有对房屋建筑面积进行规定的区县,如果房屋的建筑面积超过了当地的规定的,一般情况下国土局会通知房主自己先行拆除,如果通知期限内不进行拆除的国土局一般会强行拆除,当然也有可能会进行罚款。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解决宅基地纠纷的办法,主要有三种: 1、协商解决 《土地管理法》第14条第1款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据此规定,公民之间发生的宅基地纠纷,应当先通过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 2、行政解决 《土地管理法》第14条第2款规定:“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在《土地管理法》中第14条第4款还规定:“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3、司法解决 《土地管理法》第14条第3款规定:”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这表明公民之间就土地的使用权和所有权发生的纠纷,只与按照《土地管理法》第14条的规定,先经过有关行政机关的处理,对于处理决定不服,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否则,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如果发生了侵犯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行为,被侵权人可以直接将侵权人起诉到人民法院,不需要按照流程先由行政机关处理。
对于农村建房留路,我国法律并未有明确规定,具体由当地的政府确定,但是去建房所留的道路应当有利于相邻权人以及其它通行的村民的生产生活的需要,为其通行提供必要的便利。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第二百九十一条:不动产权利人对相邻权利人因通行等必须利用其土地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不动产权利人因建造、修缮建筑物以及铺设电线、电缆、水管、暖气和燃气管线等必须利用相邻土地、建筑物的,该土地、建筑物的权利人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农村林地可以建房子,但要得到批准。 按照《森林法》的规定,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批准,不得擅自将林地改为建设用地。因此,承包人不能擅自在林地内建房子。另外,林地的承包经营者可以在承包的林地内修建必要的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基础设施。但是,在建设之前,也要经过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批准。若有土地审批手续,承包地上可以建房。 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农村十年前建的房子没房产证要及时去相关部门办理房产证。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十年前建的房子没房产证要及时去相关部门办理房产证。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