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村民建住宅需要使用宅基地的,具体申请报批程序如下: 1、符合条件的村民提出用地申请。 2、村民小组、村委会讨论通过,并有80%以上社员签字同意。 3、国土房管所派员现场选址勘察。 4、申请人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5、张榜公布。 6、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7、国土房管所补审后上报县国土房管局审核。 8、报县人民政府批准。 9、审批结果张榜公布。 10、下发建设用地批准证书。 11、国土房管所会同有关部门、工作人员放线定界。 12、国士房管所工作人员复核验收。
宅基地申请条件有: (一)申请的宅基地位置必须符合土地方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 (二)申请面积是否符合宅基地审批标准。 (三)申请人的户口必须在申请宅基地所在村组。 (四)申请宅基地要先向村委提出申请,提交相关证明,符合规划建设和申请条件的,村镇签署意见报县政府审批颁发集体土使用证。 宅基地减肥需要的手续有: (一)农村村民建住宅,首先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 (二)村集体经济组织对申请建房户在醒目的地方进行张榜公示。 (三)国土资源管理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规划等进行初审。
老宅基地上未经审批建房属于违建。在宅基地上建房需要提出建设用地申请交由村、社签字,规划内应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外应办理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审查通过进行公示,交由县国土资源局实施用地报批和供地手续。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 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农村自留地是不可以建房的。 首先农村自留地有别于宅基地、或者是承包地,虽然它们同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但是自留地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的必要补给,它一般是为了让农民利用剩余劳动力和时间,生产各种农副产品,改善生活条件的。
行政机关可以依规定强拆,被认定为违章建筑的,被拆迁人无权主张拆迁补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可以直接强制拆除并不需要给付赔偿金。当地行政机应当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
划拨土地可以办房产证。 划拨的土地是可以上市交易并顺利办理房产证的,只需要在办理登记前及时补缴齐全土地出让金,之后按照办理流程申请房产证即可。
租赁地皮上建房是会被强拆的。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看具体情况来判定: 其一、有土地使用证,但是没有要到当地的建筑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的,则该房屋是属于违建房; 其二、不符合上述情况的,则不属于违建房。
农用设施用地可以建设农业生产中直接用于作物种植和畜禽水产养殖的设施,其中,作物种植设施用地包括作物生产和为生产服务的看护房、农资农机具存放场所,以及与生产直接关联的烘干晾晒、分拣包装、保鲜存储等设施用地,畜禽水产养殖设施用地包括养殖生产及直接关联的粪污处置、检验检疫等设施用地,不包括屠宰和肉类加工场所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