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设计合同违约责任: (一)合同生效后,发包人因非设计人原因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或发包人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向设计人支付违约金。 (二)发包人未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金额和期限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的,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设计人支付违约金。 (三)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进行审批或本合同工程停建、缓建,发包人应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