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办不了房产证处理如下: (一)要求赔偿损失; (二)要求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18条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1、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2、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3、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第19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开发商办理房产证主要分为两个环节,第一个是办“大证”,即初始登记,第二个就是办“小证”,即转移登记。 权属登记通常先由开发商完成初始登记,之后才由各个买受人分别办理商品房买卖登记。办理初始登记须由开发商单方面提出申请,当商品房竣工后,开发商需将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房屋已竣工的证明、房屋测绘报告等材料准备好,并提交给权属登记部门,之后取得房屋权属登记部门的收件单,这时初始登记办证的义务视为完成。 办理完初始登记后,开发商和业主需共同提出转移登记申请,并提交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屋买卖合同等材料,为业主办理转移登记是在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后的登记环节。另根据有关规定在办理转移登记前,业主应先缴纳契税和维修基金等相关税费。最后按规定领取房产证即可。
购房者买房后,开发商应当尽早办理房产证。 开发商应在下列期限内办理房产证: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开发商一房二卖构成犯罪的形式主要有: 1、出卖者非房屋实际产权人,与他人签订合同,收取购房款的; 2、出卖人伪造房屋权属凭证,与他人签订合同,收取购房款的; 3、出卖者已将房屋实际出售过户给他人,又与他人签订合同,收取购房款的; 4、出卖者与他人签订合同后,不履行房屋交付和过户义务,逃匿和拒不退还购房款的; 5、出卖人明知没有还款能力,将房屋重复抵押或出售,获取贷款或者购房款的。
可以办理,只要当事人购买的房产具备办理房产证的条件,即可以办理,与开发商被抓没有关系。 商品房办理产权证的必要条件有两个: 一是建设楼盘已经峻工并通过验收; 二是开发单位取得“初始登记证明”。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
开发商未及时安装隔音罩业主可以要求赔偿。开发商施工时,施工噪声超过法律规定,影响周围居民工作、生活,造成居民损失的,受损失的居民可以向开发商主张赔偿。
为了保证买受人对其所购房屋拥有依法受保护的所有权,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了物权的“公示公信”原则,法律也规定,房屋所有权的取得应当以房屋产权登记为标准,登记的意思
各地的税务政策都不太一样,可以具体咨询一下当地税务机关。根据规定,以现行契税政策,个人购买住房实行差别化税率。当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为家庭唯一住房的,所购
对于商品房这一较为特殊的商品而言,由于其生产周期长、环节多、价格高等特点,不能简单地照搬一般的欺诈行为构成因素而轻易地把某些开发商的行为定性为“欺诈”,以此要求
资金挪用情形严重的可能涉嫌违法犯罪根据细则要求,在商品房项目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前,预售款只能用于购买项目建设必需的建筑材料、设备和支付项目建设的工程施工进度款及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