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案件,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家属去或不去,对案件并无实质性的影响。但对于被告而言,家属或亲友到场的,也可能对其心理能有所安慰或支持。当然,有时也可能适得其反,一切还是遵从被告自己的意见为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的规定:公开的庭审活动,公民可以旁听。旁听席位不能满足需要时,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的先后顺序或者通过抽签、摇号等方式发放旁听证,但应当优先安排当事人的近亲属或其他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旁听。
公开审理的案件家属可以旁听,《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公开审判制度的若干规定》规定,依法公开审理案件,公民可以旁听,但精神病人、醉酒的人和未经人民法院批准的未成年人除外。 不公开审理家属不能旁听,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依法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任何公民包括与审理该案无关的法院工作人员和被告人的近亲属都不得旁听。
在民诉讼中,如果法院在调解失败后,应该立即判决。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 规定,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规定 调解达成协议,必须双方自愿,不得强迫。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一般由被告住所地管辖,也就在被告住所法院开庭;如果被监禁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就在被告被监禁地法院开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规定: 第八条 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者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者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者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地人民法院管辖
由于被告未到庭,法院可能已经缺席判决。如对判决不服,可以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15天内上诉。但法院不会重新开庭。《民事诉讼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指定监护人一般不需要开庭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可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依法撤销未成年人或非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监护人的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且前述程序一般为非诉程序,无需进行开庭审理。
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开庭的时间。一般起诉离婚的程序为:首先当事人向法院递交离婚起诉状,法院必须在7日内决定立案或不立案。一般只要起诉状上写明原被告、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属于该法院管辖的,法院就会立案。开庭前,法院会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
并非所有案件审理都会当庭宣判,部分案件会在开庭后定期宣判,没有当庭宣判的案件,就需要等待判决书。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
离婚开庭时间的规定如下:具体的开庭时间法律并不强制规定,一般由法院自行决定。但确认开庭的,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且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离婚案件的,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离婚案件的,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对于被拘留的人,公安机关认为应该被批捕的,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 我国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