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开设赌场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该罪的处罚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其中不以盈利为目的,进行带有少量财物输赢的娱乐活动,以及提供棋牌室等娱乐场所只收取正常的场所和服务费用的经营行为等,不以赌博论处。
网上开设赌场罪立案标准: (一)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 (二)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 (三)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 (四)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开设赌场”行为,应予立案追诉: 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的; 建立赌博网站并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的; 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的; 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的。
犯开设赌场罪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视情况而定。 可以判缓刑,但是要看具体犯罪情节。 开设赌场的,一般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会加重处罚。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符合缓刑适用的刑种,如果被告人不是累犯,并且犯罪情节较轻,有悔改表现的,可以适用缓刑。
假设你遇到的情况是,派出所已经为你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那么接下来的刑事诉讼程序是否会将此事移交至检察院进行审查呢?关于这个疑问,我们需要具体分析此案的严重性。 根据公安机关的相关规定,对于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他们需要采取严谨的调查措施,搜集充分的证据和资料以证明被告人有罪、无罪以及其罪行轻重等关键信息。 当公安局完成所有调查工作并明确案件详情后,他们必须详细记录整宗案件的具体情况,包括每一个微小细节和证据的真实性,然后将完整的案卷材料和你持有的证据提交给他们隶属的检察机关进行最终审核判定。 在移送之前,公安机关还需向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发出警示说明,告知他们这个重要的消息。 如若在调查过程中,公安局发现在事实上无需继续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时,他们应立即撤销此案; 对于已被拘留的嫌疑人,他们应当立即恢复其人身自由,发放释放证明书,同时通知此前负责批准逮捕他们的检察院知悉此决定。
结论:两次开设赌场罪构成累犯的,依法从重处罚,最低可判5年以下有期徒刑,最高可判10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若两次犯罪均符合“情节严重”标准,可能面临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基础量刑标准 单次开设赌场罪 一般情形: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两次开设赌场罪的量刑规则 若两次行为均未达到“情节严重”标准,但构成累犯,法院将在5年以下有期徒刑幅度内从重处罚; 若两次行为中至少一次符合“情节严重”标准,则在5年以上10年以下量刑,并处罚金。
一般来说,公安机关是可以继续侦查,取得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有开设赌场的相关证据,再将案件移交给检察院,由检察院审查起诉。 审查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侦查机关移送起诉或者直接受理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起诉的活动。
开设赌场代理人通常被认定为从犯,但需结合其具体角色、作用及犯罪情节综合判断。若代理人仅承担辅助性职能(如推广服务、发展会员等),一般按从犯处理;若实际掌控关键环节(如独立接受投注、管理分赌场等),可能被认定为主犯。
一、追诉时效的法律审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至第八十九条规定,开设赌场罪属于持续犯,追诉时效应从最后一次开设行为结束时起算。例如: 若涉案行为的最后一次实施时间至立案时已超过法定追诉期限(如法定最高刑为5年时追诉时效为5年),可主张不再追究刑事责任; 若未超过时效,则案件需进入实体审理程序,但需注意时效中断或延长情形(如逃避侦查、被害人控告等)。 关键点:需结合涉案行为的持续时间、终止时间及立案时间,精准计算是否超过追诉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