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强制执行应满足的条件: 1、申请或移送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 2、申请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 3、申请执行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 4、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有给付内容,且执行标的和被执行人明确; 5、义务人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 6、属于受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管辖。
胜诉之后,债务人还是不还钱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时效要重视,不要丧失强制执行申请权。 诉讼双方中有一方是个人的,在判决胜诉后的两年时间内申请强制执行是有效的。 如果超过法定期限不申请执行,就丧失了强制执行申请权。
欠钱法院强制执行没钱还可能会暂停执行。 当被强制执行人没有现金、存款,同时又没有房子、车辆等可以供执行的财产时,法院将会暂停执行,待将来有偿还能力时再恢复执行,如果有商品房等可供执行的财产,强制执行程序将会继续进行。 在强制执行中,如被执行人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被执行人不会因此而被拘留。 法院会中止执行,待有财产时再恢复执行。
行政强制执行的机关有行政机关、人民法院。
如果没有财产,法院会下终止执行裁定。 但是当事人一旦发现可执行财产,随时向法院执行法官报告,等查到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后恢复执行。 此外被申请人有转移财产的行为,有充足证据的话的申请法院追回。
民事诉讼会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指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强制力量,根据执行文书的规定,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 强制执行不仅适用于刑事诉讼,也适用民事诉讼。 《民事诉讼法》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被处罚人不按时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数额不超过罚款数额。而被处罚人不按时缴纳罚款后,行政机关就可以随时申请强制执行。 当事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不服,依法向有关上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即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
先要向法院起诉,在法院判决还钱的情况下。 对方拒不还钱,就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法院会通过划拨存款,拍卖房屋等形式执行债务人财产。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1、土地在征收的过程中,可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但需要向人民法院申请,人民法院批准后,才能采取强制措施; 2、房屋灭失后,被征收人可以获得一定的征地补偿,例如可以获得土地价值补偿、青苗补偿等,但不能获得房屋价值补偿; 3、临时安置费。按约定的过渡期限,每户每月由1300元调整为1500元。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1、当事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为二年,从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2、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 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 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5日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