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
强买强卖向公安机关举报。【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六条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
根据行为人的行为,与所导致的后果来判断。强买强卖指在商品交易中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强买强卖商品或者逼迫他人提供或接受服务,是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强买强卖达到一定的程序,受到相应法律的规制。
强买强卖指在商品交易中,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的行为。 强买强卖明显地破坏了自由、平等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对于这样的违法行为,要严厉的制裁,以保证市场经济能够健康、平稳地向前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六条,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