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罪是检察院必须提起公诉案件,若不受理可自诉。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对于自诉案件,被害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直接起诉。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强奸罪犯罪构成: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又称贞操权),即妇女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正当性行为的权利。犯罪对象是所有女性。 2、客观要件:强奸罪客观上必须具有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状态或利用妇女处于不知、无法反抗的状态而乘机实行奸淫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年满十四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
法律并没有对婚内强奸做出单独规定,婚内强奸参照普通强奸罪处罚。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刑法》第236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
强奸罪的有效报案时间根据其犯罪性质,最长可达20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法律依据】 《刑法》第87条,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
嫌疑人的毛发、衣服纤维之类的都可以作为证据。另外在挣扎过程中受伤的或者犯罪嫌疑人留下的指纹也都是证据。 【法律依据】 《刑法》第23条,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刑法》第236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受害人报案时,可以提供强行发生关系的直接证据,同时要有证据证明,受害人和对方发生性关系是违背受害人意愿的。 若现场遗留物,嫌疑人的毛发,留有嫌疑人体液的物品等,可以提交给公安机关。具体的证据收集和搜查工作由办案机关完成。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 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对现行
强奸罪的既遂是指男子的生殖器插入到女子的体内为犯罪既遂。当受害者为幼女时,只要行为人的生殖器与幼女生殖器表皮接触,即视为强奸既遂。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
性骚扰是否构成强奸罪要根据具体的情况判断,一般情况下,性骚扰指带性暗示的言语动作。针对被骚扰对象,通常是加害者肢体碰触受害者性别特征部位,妨碍受害者行为自由并引发受害者抗拒反应,还达不到强奸。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
强奸未遂拘留后会判刑,还需要经过逮捕、刑事侦查、审查起诉、法院审判等阶段才能判刑。根据《刑法》第二十三条,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
成年人强奸15岁少女未遂的判刑: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而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