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违建房屋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在城市规划的区域内,建筑人没有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建设的建筑物没有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的,都是违法建筑。 这些违法建筑会影响城市面貌和城市规划,由当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行拆除,或者直接没收违法构筑物、建筑物及设施。对于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没有进行拆除或改正的,由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强制拆除,并且处于当事人罚款。一般对于没有进行改正的,影响城市建设,是处该违建建筑工程造价百分之五到百分之十的罚款。应该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城乡规划主管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执行强拆。”
农村危房强拆是否合理,要看是否满足以下条件: 1、拆迁要合法,且强拆程序符合法律要求;2、房屋拆迁的证件要齐全,有拆迁许可证;3、要根据合法拆迁补偿,签订拆迁协议;4、强拆要经过相关部门的许可,才可拆。 根据《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第九条规定,对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一般可分为以下四类进行处理: (一)观察使用。适用于采取适当安全技术措施后,尚能短期使用,但需继续观察的房屋。 (二)处理使用。适用于采取适当技术措施后,可解除危险的房屋。 (三)停止使用。适用于已无修缮价值,暂时不便拆除,又不危及相邻建筑和影响他人安全的房屋。 (四)整体拆除。适用于整幢危险且已无修缮价值,需立即拆除的房屋。
超出墙体立面设置的防盗窗属违建,城管是有权力拆除违建的。目前,各地都对防盗窗违建抓的比较严的原因主要有:一是发生火灾时,严重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降低逃生的机率;二是此类防盗窗存在安全隐患,小偷极易利用防盗窗上楼至未设置防盗窗的居民家行窃,危害邻居的财产安全;三是超出墙体立面设置的防盗窗违反城市容貌标准要求,影响建筑整体外观。
当然。对农村违法建设养猪场的,由当地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公告,并责令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迁。违法建筑、构筑物、设施需要强制拆除的,行政机关应当予以公告,并要求当事人限期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迁。
不一定会被强拆。一般违建房子都是从违法土地使用性质、违反规划等方面进行认定的。 1、如果违建的房子是农民家中的唯一住房,在这种情况下是会被会强拆的。 2、如果家中“一户多宅”,违背了“一户一宅”政策的情况下,并且是因为合法继承获得的,这种情况下国家并不会强行收回,已经修建的房子不拆除,而是通过试点超标宅基地付费制度、宅基地有偿退出、宅基地转让等方式进行处理。 3、对于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违建房,之后只要进行罚款、改正、补办证件即可,也是不会被拆除的。 4、违建房有利于农业发展的部分设施,虽然早期属于违建到目前符合要求的不予拆除。
已经住人的违建是可以强拆的。 我国城乡规划法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乡镇是有权强拆围墙的。 我国城乡规划法规定: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乡规划、村庄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村庄规划在报送审批前,应当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
农村违建强拆房屋新规定是什么。如果违法建筑通过补正手续成为了合法建筑、强制拆除违法建筑会影响重要建筑物的主体安全、根据现有技术不能对违法建筑进行拆迁,或者强制拆除该违法建筑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有以上情形之一的,可以不用拆除该违法建筑。 我国城乡规划法规定:乡规划、村庄规划应当从农村实际出发,尊重村民意愿,体现地方和农村特色。
房子被强拆快5年了不能起诉,强拆的诉讼时效是三年,该诉讼时效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保护,特殊情况可以申请适当延长。
行政强拆是行政强制执行的一种形式。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相对人不履行生效具体行政行为所确定的义务,行政机关依职权或申请人民法院强制其履行义务或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状态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