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五十条规定,出租人和承租人可以约定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的归属。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
《合同法》第二百五十条出租人和承租人可以约定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的归属。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租赁物的所有权
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研究开发人。研究开发人取得专利权的,委托人可以依法实施该专利。研究开发人转让专利申
土地租赁合同到期未续签地面附着物归属是归所有人所有。《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合同法》第二百五十条出租人和承租人可以约定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的归属。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租赁物的所有权
土地租赁合同到期未续签地面附着物归属是归所有人所有。《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民法典规定小区电梯广告费用归业主共同所有,物业公司只是代替管理。民法典在加强对建筑物业主权利的保护,更加明确了公共收益的归属。
合作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的属于合作开发的当事人共有。
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房屋归属协议书》具备以下条件的,才是有效的: 1.合同当事人必须符合主体资格。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应当具备能够以自身行为依法行使权利,并且承担义务的资格。也就是说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应当表意真实。依照现行法规和有关司法解释,民事法律行为应当系当事人真意表示的结果。 3.房屋买卖不得违反政策、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利益。房屋买卖行为应当符合房地产政策,遵守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社会公共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