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团员可以当兵。当兵和是否是共青团员或党员无直接关系,只要符合生理条件,如年龄、身体健康状况,以及证件如身份证齐全即可。 根据我国《兵役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和教育程度,都有义务依照本法的规定服兵役。 有严重生理缺陷或者严重残疾不适合服兵役的公民,免服兵役。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公民,不得服兵役。 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应当被征集服现役;当年未被征集的,在二十二周岁以前仍可以被征集服现役。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征集年龄可以放宽至二十四周岁,研究生的征集年龄可以放宽至二十六周岁。
父亲银行黑户不会影响到孩子的当兵政审。父亲欠债进了黑名单,这是借贷纠纷,不是刑事犯罪,不会影响子女政治前途。 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依据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的相关条件,父母受到刑事处罚的,其子女是不能应征入伍的,有犯罪记录对子女入伍或者报考公务员都有影响。
当兵两年,特殊情况能回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十九条:义务兵服现役的期限为二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二十条 义务兵服现役期满,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自愿,经团级以上单位批准,可以改为士官。根据军队需要,可以直接从非军事部门具有专业技能的公民中招收士官。义务兵服役期间没有探亲假。如因家中遇有特殊情况需请事假探亲的(通常为直系亲属病危或死亡的),但要经团以上单位领导批准才行。义务兵第一年军衔为列兵,第二年军衔为上等兵。义务兵两年内可以回家的情况:1、直系亲属去世。2、家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
根据《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公民,不得征集服现役: 1、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是邪教或者有害功法组织骨干分子的; 2、本人或者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参加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带有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或者进行过活动的; 3、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是上述非法组织骨干分子的; 4、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有被刑事处罚、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或者有严重违法问题尚未查清,本人有包庇、报复言行的; 5、家庭主要成员有危害国家安全犯罪行为或者严重政治性问题,本人不能划清界限的; 家庭主要成员有过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军,所以父亲坐过牢子女是不能当兵的。
父亲坐牢过,一般情况下儿子是不能当兵的。 根据《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相关规定,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有被刑事处罚、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或者有严重违法问题尚未查清,本人有包庇、报复言行的,不得征集服现役。
当兵的学历要求并不高,一般情况下高中毕业就可以,农业户口初中毕业。 应征报名(男兵)招收对象: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含高校在校生),年满17至22周岁; 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高校毕业生,年满17至24周岁; 初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年满18至20周岁。 应征报名(女兵)征集对象: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含高校新生)、普通全日制高校在校生及应届毕业生,年满17至22周岁。 初步审查(包括身体和政治状况等),在体检站接受全面的体格检查,接受政治审查,合格以后可以批准入伍。
当兵是需要政审的。 县、市征兵办公室对准备批准服现役的应征公民,应当逐个进行政治审查,严格把关,切实保证新兵政治可靠,防止把不符合政治条件的人征入部队。 根据规定,按照征兵政治审查工作的有关规定,根据县、市征兵办公室的安排和要求,对体格检查合格的应征公民认真进行政治审查,重点查清他们的现实表现。 应征公民的政治审查工作,由县、市征兵办公室统一组织,公安机关具体负责,有关单位予以协助。
当兵是需要政审的。 县、市征兵办公室对准备批准服现役的应征公民,应当逐个进行政治审查,严格把关,切实保证新兵政治可靠,防止把不符合政治条件的人征入部队。 根据规定,按照征兵政治审查工作的有关规定,根据县、市征兵办公室的安排和要求,对体格检查合格的应征公民认真进行政治审查,重点查清他们的现实表现。 应征公民的政治审查工作,由县、市征兵办公室统一组织,公安机关具体负责,有关单位予以协助。
当兵三次体检,其严格程度都是一样的。 义务兵入伍,体检一般安排三次: 1.第一次在户籍所在地的武装部,属于初检,具体时间由当地征兵办确定; 2.第二次是全面体检,也叫上站体检,是县市区武装部组织的,通常安排在县市区医院,具体时间由当地征兵办确定; 3.第三次是入伍后的一个月里,是在部队里面实施的,叫复检。 终检不合格的将要退回入伍地县级武装部。 当兵入伍体检的标准有: 颅脑外伤,颅脑畸形,颅脑手术史,脑外伤后综合征,不合格。 颈强直,明显斜颈,Ⅲ度以上单纯性甲状腺肿,结核性淋巴结炎,不合格。单纯性甲状腺肿,潜水员、潜艇人员不合格。 骨、关节、滑囊疾病或损伤及其后遗症,骨、关节畸形,习惯性脱臼,脊柱慢性疾病,有颈、胸、腰椎骨折史,影响肢体功能的腱鞘疾病,不合格。有下肢骨折史,空降兵不合格。 当兵体检是有好几次的,一般情况会有三次或以上,一定要符合相关标准才可过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