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意见】结婚一个月离婚,彩礼如果有如下情形,需返还给男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
满足条件可以要求退还。协议离婚双方可以协议退还彩礼,协议不成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处理婚约财产纠纷案件时,只要造成了给付人生活相对困难,就应予以返还。至于怎么证
如果按照习俗给女方的彩礼钱,没有出现“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及“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情况,一般是不能要求返还的。《婚姻法》第10条规定:当
我国自古以来婚姻的缔结,就有男方在婚姻约定初步达成时向女方赠送聘金、聘礼的习俗,这种聘金、聘礼俗称“彩礼”。婚约正式缔结,一般不得反悔。若有反悔时,若女方反悔,
依据我国婚姻法等法律的规定,彩礼是对女方父母赠送的,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女方父母收受彩礼后在婚后赠送给女方的,可以认定为婚姻共同财产,但表明只赠送给女方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
夫妻双方当事人是需要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的,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的,双方当事人需要平等分割。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的,双方当事人也是需要共同承担连带责任的。婚前债务原则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后的;(三
退还金额双方协商。协议离婚双方可以协议退还彩礼,协议不成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处理婚约财产纠纷案件时,只要造成了给付人生活相对困难,就应予以返还。至于怎么证明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