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纠纷还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返还彩礼要以当事人缔结婚姻关系为前提。 2、结婚前给付彩礼的,必须以离婚为前提,才能考虑支持返还请求。 3、必须是当地确实存在婚前给付彩礼的习俗。 4、给付彩礼后办理了结婚登记,但双方并未真正在一起共同生活,对于要求返还彩礼的,应予以支持。 5、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
离婚男方要求退彩礼合法的情形具体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的规定: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结婚不满6个月离婚男方要求退彩礼并且符合相应规定的要退。具体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的规定: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关于结婚彩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规定了应当返还彩礼的情形、不应当返还彩礼的情形等内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如果有如下情形,离婚时可以主张返还彩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因为双方登记结婚,婚后同居仅生活不到一个月,离婚依法是可以不用退还彩礼。彩礼原则上不退还,满足法定条件的,可以退还。 关于彩礼发生纠纷应当如何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下称《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 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离婚诉讼判女方归还彩礼应符合三种情况: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这三种情况下可以判女方归还彩礼。 【法律依据】 《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
双方已经登记结婚并共同生活的,离婚时男方要彩礼钱不应当返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离婚后女方不退彩礼不犯法,如果没有结婚或者结婚后没有共同生活的,则女方应该退还彩礼钱,此种情况女方如果拒不退还,属于民事纠纷。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
用一方给的彩礼购置车辆,且是婚后发生的购买行为。那么该车辆应该被认定为,双方的共有财产,在双方离婚时可以平均分割。 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