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0日后企业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灵活用工的方式是企业可结合自身生产经营特点选择劳务派遣、非全日制等灵活用工方式和申请特殊工时制度; 也可通过协商民主程序与职工协商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对暂无工资支付能力的,企业可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延期支付,减轻企业资金周转压力。 【法律依据】 根据《公司法》第五条,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
2月10日后企业受疫情影响停工停业,劳动合同不可以中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月10日后企业受疫情影响停工停业,劳动合同不可以中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月10日后因疫情影响导致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与员工协商工资待遇。 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 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 【法律依据】根据《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 对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的企业,由失业保
2月10日后因疫情影响导致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支持协商工资待遇。可以与员工协商工资待遇。 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 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 【法律依据】根据《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 对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岗
2月10日后因疫情影响未返岗期间的工资待遇可以协商。 在受疫情影响的延迟复工或未返岗期间,对用完各类休假仍不能提供正常劳动或其他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 指导企业参照国家关于停工、停产期间工资支付相关规定与职工协商,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工资; 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按有关规定发放生活费。 【法律依据】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非因劳动
2月10日后因疫情影响未返岗期间的工资待遇可以降低,在受疫情影响的延迟复工或未返岗期间; 对用完各类休假仍不能提供正常劳动或其他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 指导企业参照国家关于停工、停产期间工资支付相关规定与职工协商,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工资; 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按有关规定发放生活费。 【法律依据】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非因劳动
判缓刑会影响贷款。被判处缓刑,就不能再申请贷款了,正常的人申请贷款的话,需要提交自己的身份证件,银行流水,婚姻状况证明和自己的固定住所证明等等。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七十五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
受疫情影响而停工停产的,员工工资的支付是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 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 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
受疫情影响,房地产开发企业能主张交付顺延或逾期交付免责,如有明确的政府文件或命令要求开发商须延后复工情形的; 则在此通知延后的期间可顺延交付或逾期免责,但超出此类通知期间的逾期天数,法院一般不予支持。 至于因新冠病毒疫情导致项目无法完成重大关键采购或审批、验收等,直接导致项目延期交付的,则情形更为复杂; 需要根据个案进行判断和举证。在目前情况下,如开发企业的项目涉及可能延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