猕猴桃征地补偿是:征收果园的,土地补偿费按照邻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8-12倍来进行计算;具体的补标准由当地的政府、当地经济水准、土地性质等因素制定,可以询问当地的征收办。
1、公告期间,被征地农民有权发表不同意见,并可以要求举行听证会。 2、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被征地农民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协调; 3、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地的人民政府裁决。 4、如果批准征地机关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那么其作出的裁决可以依法申请复议一次,对复议决定不服的,既可以申请国务院作出最终裁决,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