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的流程及土地征收的条件是:发布拟征地通告,征询村民意见组织听证;进行地籍调查,登记确认地上附着物;拟定“一书四方案”上报审批,发布公告;进行征地补偿登记,拟定补偿安置方案;根据群众意见修改相关方案,落实补偿安置资金;实施补偿安置方案,交付土地。
修建高速公路征地流程是: 发布拟征地通告,征询意见组织听证; 地籍调查和地上附着物登记确认,拟定“一书四方案”上报审批; 征地补偿登记,拟定补偿安置方案; 根据群众意见修改相关方案,进行公告; 落实征地补偿与安置资金,交付土地。
1、建设项目依法经国务院或省政府批准。 2、建设单位向市、县政府地政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 3、市、县政府地政部门审查后拟订征收土地等方案。 4、经市、县政府同意后逐级上报。 5、征收土地等方案依法由国务院或者省政府批准。
1、办理用地申请: 用地单位需要征用土地进行项目建设的,应当向土地所在地的区县国土房管局提交相关文件、资料,提出用地申请。 2、拟定征地方案: 行政主管部门收到用地单位提出的用地申请后,应自申请之日起30日内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工地方案。 3、征地审查: 国土房管局根据各项征地相关方案编制建设项目呈报说明书,并报送同级人民政府审核。 4、征地审核与批复: 行政主管部门收到建设项目呈报说明书和有关方案后,对文件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应当在5日内报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核。 5、征用土地方案的公告: 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征用土地方案应当在被征用土地所在的村、组内以书面形式公
行政诉讼流程: 一、当事人收集好政府征地程序违法的相关证据,写好起诉状,向相关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和诉状; 二、立案庭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予以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立案; 三、法院开庭审理,依法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