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费属于遗产,遗产在法定继承中,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遗产分配;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或第一顺序继承人均已放弃继承或继承权丧失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参与遗产分配。同一顺序继承人一般应当均等分配遗产。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三条,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
征地补偿费的发放流程是:土地补偿费应归集体所有,发放给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所有成员;安置补助费应归土地承包人所有,其是对土地承包人在承包期内失地的安置补偿;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归经营种植者和附着物权利人所有,具体发放流程可以由村集体召开村民会议讨论决定。
土地征收补偿费村委会可以截留20%至30%。征地补偿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乡镇截留征地补偿费须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予以同意,未经村民会议讨论私自截留属于违法。
国家征地补偿款不交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是单位和个人以转让后取得的收入减除法定扣除金额后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向国家缴纳的税费,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土地免征土地增值税。
征地补偿费的分配方式如下: 1、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2、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3、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 4、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
侵占或挪用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对于侵占、挪用征地补偿费的一般主体,追究职务侵占罪和挪用资金罪的刑事责任;对于侵占、挪用征地补偿费的特殊主体,追究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的刑事责任。
征地补偿费可以视为个人收入。征地补偿费是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时,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被征地单位的补偿各项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的总和。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其余补偿费可以视为个人财务收入。
征地补偿费共分三个部分,一是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二是土地补偿费,三是安置补助费。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有权享有相应的土地补偿费。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转让后,原承包人即退出承包关系,受让方与发包方形成新的承包关系,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权利主体发生变更,受让方成为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有权享有该部分土地补偿费。 土地流转后补偿费归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土地流转是指土地使用权流转,是指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即保留承包权,转让使用权。
征地补偿费纠纷有诉讼时效限制。征地补偿费诉讼时效属于物权请求,一般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起三年内进行起诉。 诉的时效,是指民事诉的中权利人请求人民法院保护自己的合法民事权益的法定期限。 超过了诉的时效,虽可提起诉的,但所主张的权利则不受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