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干部挪用征地补偿款犯职务侵占罪,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成员作出的决定侵害村民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村民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予以撤销,责任人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
道路征地拆迁工作方案内容有:道路的基本情况、组织机构、各相关单位职责、工作时间安排、工作要求等等。 1、道路的基本情况:施工区段,道路长度,路基宽等等情况; 2、组织机构:写明组织机构,工作领导小组及名单等等; 3、各相关单位职责,工作时间安排等等; 4、工作要求:要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宣传动员,形成工作合力。各单位、各部门要树立全市一盘棋的思想,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形成
承包荒滩征地补偿标准: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
关于风景树的征地补偿价格,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各个地区标准不同,具体赔偿标准由各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及《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
村集体的征地补偿款不属于公款,集体的征地补偿款是要下发给村民的,否则村委会就属于非法获得他人财产,但是村集体的补偿款不算公款,因为公款是国家所有的。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九条,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 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
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成员作出的决定侵害村民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村民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予以撤销,责任人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可以到法院再次申请,要求法院判处他们强制执行归还征地补偿款。 【法律依据】 《物权法》第四十二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
村委会不发放土地补偿款的,可通过乡镇政府责令改正。如有侵占、挪用的可追究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九条,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
村委会不发放征地补偿,可通过乡镇政府责令改正。如有侵占、挪用的可追究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九条,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
关于我国征地程序违法的的类型: 1、违反征地流程顺序; 2、违反时间与空间限定; 3、违反法定方式。 我国征地程序违法的法律责任: 1、行为被确认违法、撤销、变更及被要求重新做出的责任; 2、行政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八条,无权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不按照土地利
军事用地征地补偿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十七条,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由用地单位支付土地补偿费。征用耕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至6倍。征用其他土地的补偿费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补偿费标准规定。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