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员工,没有过错的情形下,单位不能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以非过错性理由或经济性裁员为由与“孕期、产期、哺乳期”女职工解除劳动关系。 这意味着,即使女职工处于“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仍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在劳动者存有过错的情况下,合法的解除双方劳动关系。
怀孕期间公司不可以随意调动职工的工作岗位,调岗需要经过劳动者本人的同意,并且要基于保护女职工的原则; 也就是说如果怀孕女职工不能胜任、不能适应原工作岗位,用人单位应当在减轻劳动量、改善相应的工作条件的基础上为其调整岗位,安排其他劳动。 单位不得将怀孕女职工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
怀孕问题不是法定的必须向单位报告的事项,所以员工入职隐瞒怀孕是不违法的。 而且员工怀孕是其个人隐私,因此不属于劳动者必须如实说明的内容,其有权不予告知,并且怀孕是女性公民所享有的基本权利,也是基本人权,企业不得以怀孕为由辞退员工。
怀孕可以和用人单位进行沟通协商,如果用人单位同意则可以立即离职。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的需要履行提前告知义务,否则应当赔偿因此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即使单位领导不签字批准,也可以在通知期间届满以后离开原单位。 单位不依法履行相关手续的话,可以提起劳动争议仲裁,也可以申请劳动保障监察,要求单位履行法定义务。 劳动仲裁一般分为四个步骤:当事人申请、审查受理、仲裁准备、仲裁审理。 一、当事人申请:当事人递交劳动仲裁申请书及相关材料、证据。
辞退怀孕入职职工不合法。《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1、怀孕期间不能治安拘留。 2、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2)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3)七十周岁以上的; (4)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职工在承诺不怀孕后怀孕了,不属于不诚实的行为,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而与其解除劳动合同。而且用人单位逼迫职工承诺不怀孕是非法的,用人单位不得以女职工欺诈为由认定劳动合同无效,生育权是每个人的基本权利。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1、孕妇属于主动离职的,用人单位不需要对孕妇进行赔偿或补偿; 2、孕妇属于被迫离职的,用人单位需要赔偿孕妇两倍经济补偿金; 3、孕妇因为法律规定的用人单位应当补偿的事由离职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孕妇的工作年限、平均工资水平等,对孕妇进行补偿。孕妇离职的原因不同,赔偿的标准也不一样。
辞退孕妇的,孕期职工有权申请以下赔偿: 1、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相当于2倍的经济补偿金; 2、怀孕、产期、哺乳期“三期”工资; 3、工资和加班工资应一并发放。 4、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员工在哺乳期内被强行解除劳动合同,每满一年可获得两个月工资的经济赔偿金,其他经济补偿及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应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当怀孕妇女的行为未对社会产生明显危害性时,不应被判处监禁,而应依据法律规定,采取取保候审等监管手段进行处理。 如若人民法院在执行死刑过程中,发现在押犯然正处于妊娠期阶段,则必须立即停止执行,并即时启动物理具体程序上报至上一级最高人民法院,请示作出公正的改判决定。 人民法院如在执行死刑初期便注意到下列任一情况的存在,都须中止死刑执行,立即向最高人民法院汇报,由最高人民法院进行亲自裁定核实: (1)在执行前突然发现原判定罪量刑可能存在误差; (2)在执行前罪犯揭露出其曾参与过严重罪行或其他极大立功行为,可能需要修正原有的判罚结果;以及 (3)罪犯正处于孕育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