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在办理过户时,需要缴纳如下税费:1、契税。由于商业产权属于非普通住宅,需要征收3%的契税。2、分情况处理的增值税。如果转让的是个人购买且已满两年的商业产权,需要缴纳差额除以1.05乘以5.6%;如果不满两年则把前述公式的“差额”换成“全额”。3、过户税费。分别包括个税、营业税和1%的土地增值税。其中个税需缴纳成交价的1%;如果不是个人转让,如以公司名义转让的话,个税需要缴纳成交价的20%;营业税是差额的5.55%。4、过户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费用,包括大概200元的工本费以及8元/平方米的手续费。
工伤家属护理费的计算: 1.如果是安排了有稳定职业、固定收入来源的亲属来帮忙护理的,按照亲属的固定收入证明,如工资单上的金额来确定护理费,但不可以高于上一年当地的职工平均工资水平。 2.如果护理的亲属没有工作的,就按照是市场的护工价格来确定。《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根据国家教委关于女教师产假有关问题的复函,女教师产假若正值寒假期间,其寒假休假时间可以顺延。请各地根据学校实际情况执行。所以教师的产假不包括寒暑假。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第二十五条规定,任何单位均应根据妇女的特点,依法保护妇女在工作和劳动时的安全和健康,不得安排不适合妇女从事的工作和劳动。妇女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受特殊保护。
按照每年应交租金乘以1.05就可以了。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本办法第十五规定的文件到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申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书面租赁合同; (二)房屋所有权证件; (三)当事人的合法证件; (四)城市人民政府规定其他文件。 出租共有房屋,还须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 出租委托代管房屋,还须提交代管人授权出租的证明。
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生育险满十二个月也就是说女职工在分娩时,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不间断正常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十到十二个月,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我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提前退租违约金怎么算应该视情况而定:1、双方约定好违约金的 双方若是事先已经约定,违约时违约方应支付多少的违约金,那么就应该按约定执行。但是还有一种情况是约定好的违约金太高,远远大于因租客提前退房给房东造成的损失,那么是可以协商要求降低违约金的。 2、双方没有约定违约金的 双方没有约定过违约金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违约一方的违约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处理,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工伤家属护理费的计算: 1.如果是安排了有稳定职业、固定收入来源的亲属来帮忙护理的,按照亲属的固定收入证明,如工资单上的金额来确定护理费,但不可以高于上一年当地的职工平均工资水平。 2.如果护理的亲属没有工作的,就按照是市场的护工价格来确定。《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一起喝酒的人死了,一起喝酒的是不是要承担连带责任,要看是否存在过错。若存在过错,则需要负连带责任,不存在过错的话,就不需要承担责任。 和人一起喝酒中,如果饮酒出事,有四种情况劝酒者需承担法律责任: 1、强迫性劝酒,比如用“不喝不够朋友”等语言刺激对方喝酒,或在对方已喝醉意识不清没有自制力的情况下,仍劝其喝酒的行为; 2、明知对方不能喝酒仍劝其饮酒,比如明知对方身体状况,仍劝其饮酒诱发疾病等; 3、未将醉酒者安全护送,如饮酒者已失去或即将失去对自己的控制能力,神志不清无法支配自身行为时,酒友没有将其送至医院或安全送回家中; 4、酒后驾车未劝阻导致发生车祸等损害的。 以上就是共同饮酒需要承担责任的四种情形。
根据国家教委关于女教师产假有关问题的复函,女教师产假若正值寒假期间,其寒假休假时间可以顺延。请各地根据学校实际情况执行。所以教师的产假不包括寒暑假。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第二十五条规定,任何单位均应根据妇女的特点,依法保护妇女在工作和劳动时的安全和健康,不得安排不适合妇女从事的工作和劳动。妇女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受特殊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