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是指由公司股东(大)会或职工民主选举产生的具有实际权力和权威的管理公司事务的人员,是公司内部治理的主要力量,对内管理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进行经济活动。上市公司还会设立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董事是董事会成员,董事会向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负责,而总经理是由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选聘,总经理须向董事会负责。总经理传统意义上是一个公司的最高领导人或该公司的创始人。但实际上,总经理所在的层级,还是会因公司的规模而有所不同。另外从董事会职权和经理职权范围也可以看出区别。
总经理是由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任命,股东会可以任命公司的董事,监事。董事会可以任命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任命。
只要没有做违法犯罪的事,不是直接负责人,总经理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行为,相应的法律后果应由所在的企业承担。我国公司法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董事长和总经理可以是一个人担任;法定代表人和董事长可以不是同一个人,法定代表人可以由董事长担任,也可以由总经理担任。
公司法人可以是公司的总经理,公司法人可以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具体谁来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股东选定,股东选定后在公司章程里载明,并依法进行登记。
总经理是否必须是董事会成员,这个问题并没有绝对的答案,因为它取决于公司的章程以及具体的管理结构。 在一些公司中,总经理可能是董事会成员之一,这样他们可以更直接地参与公司的决策过程。然而,在其他公司中,总经理可能并不是董事会成员,他们主要负责执行董事会的决策和管理公司的日常运营。
公司偷税漏税,总经理需要承担责任。公司发生偷税漏税行为代表总经理没有尽到监管义务,应当承担相关责任。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看门的是否可以认定劳动关系需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劳动关系的认定标准首先是劳动者双方是否存在管理以及被管理的关系,其次,用人单位是否有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罪后,用人单位是否给劳动者提供劳动条件,由此可以认定双方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刑满释放人员可以当董事长和总经理,前提是此人不是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人。因为其他原因受到刑事处罚的人可以担任董事长和经理。
1、公司总经理若是法定代表人,则能够代表公司。若不是,则不能。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进行民事活动,凡是执行职务的行为均被认为是法人的行为。若是滥用法人地位的,可以适用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对于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的责任。 2、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