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 《刑法》第81条规定: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假释可以不受执行刑期的限制。 根据有关司法解释,不受执行期限的特殊情况应包括如下情形: (1)罪犯在服刑期间有重大发明创造或突出的立功表现; (2)罪犯
工伤认定中止的情形: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发生争议,在依法定程序处理劳动争议期间的; 2、需要有关部门对相应事故的结论为依据,而有关部门尚未作出结论的; 3、由于其他不可抗力导致工伤认定决定难以作出的;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需要中止的情形。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
法院在认定误工费赔偿情况时,会对单位存在的真实性进行相关询问,必要时会做一定的调查。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第2项:误工费: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没有固定收入或者无收入的,按事故发生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年工资标准计算。误工时间可以按照医疗机构的证明或者法医鉴定确定;依此无法确定的,可以根据受害人的实际损害程度和恢复状
一般情况下累犯起算时间: 《刑法》第六十五条,【一般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
债权债务的注意点: 一、欠款产生前的预防; 二、要注意欠款产生后对债务方经营状况的监测,债权方往往在欠款产生后忽视对债务方的经营状况进行必要的了解和监测; 三、欠款纠纷产生后对债权的保护; 四、诉讼时效。 【法律依据】 《合同法》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我国法律没有保释这个概念,只有取保候审。 (1)申请。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其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申请取保候审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2)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接到取保候审的申请书后,应当在7天之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 应当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
死刑案件被判死刑缓刑二年的情况如下: 1、犯罪分子投案自首或者有立功表现的; 2、犯罪分子智力发育不全,属于有限责任能力的; 3、由于被害人的明显过错,引起罪犯一时激愤而杀人的;等等。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
有下列情况: 1、经济犯罪。《刑法》规定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共有90多个条文,基本上都规定了罚金的独立或附加适用。 2、财产犯罪。《刑法》规定的侵犯财产罪,共有14个条文,其中9个法条规定了罚金,占条文总数的50%以上。 3、其他故意犯罪。《刑法》规定的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共有90余个法条,其中约50%的法条规定了罚金。 【法律依据】 《刑法》第36条,
补缴社保是算连续缴纳的。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