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轻处罚简称从轻,是在法定刑范围内对犯罪分子适用刑种较轻或刑期较短的刑罚。 包括: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主动消除减轻危害后果的,受他人胁迫的,有立功表现的或者其他应当减轻的情形。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五条和第二十七条规定了应当从轻、减轻处罚的五种法定情节: (1)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 (2)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3)受
刑法自首情节的规定有:一是自动投案;二是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
坦白虽然不是法定的从轻情节,但作为一种酌定的从轻情节。《刑法》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即自首是法定从轻情节。在司法实践过程中,坦白作为了一种酌定的从轻情节。虽然在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坦白可以从轻情节,所以犯罪分子坦白罪行是可以得到从轻处罚。
特别恶劣情节是指以下情况: (一)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 构成交通肇事罪有特别恶劣情节的,将被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刑法》第133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
拐卖妇女儿童罪的加重情节: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
刑事案件立案后发现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可以撤销案件。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有下列要点: 1.准确认定吸收资金数额。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数额是入罪条件之一,因而在刑事辩护中对涉案数额的辩护意见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2.严格筛选非法吸收的对象人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应当以“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为要件。 3.着重考量吸金用途是否正当。当行为人的行为确实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时,辩护律师应当积极为其寻找从轻情节,其中重要的一点就是吸收资金的用途是否
辩护词案件情节和量刑情节都可以写在里面,辩护词,是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诉讼过程中根据事实和法律所提出有利于被告人的材料和意见,部分地或全部地对控诉的内容进行申述、辩解、反驳控诉,以证明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提出应当减轻、甚至免除刑事责任的文书。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十一条,人民法院审判案件,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一律公开进行。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人民法院有义务保证被告人获得
故意伤害罪的减刑情节有: 1、基准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致轻伤偏轻的可以在1至3个量刑格内从轻处罚; 2、被害人有过错的; 3、犯罪后积极抢救被害人的; 4、具有坦白、认罪态度较好或者亲属间因家庭琐事而致人伤害的; 5、具有法定可以减轻处罚情节,认罪态度较好,被告人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且得到被害人谅解等。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的意志,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属于强奸情节特别严重的有: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